✔ 最佳答案
民主:最合於當今觀念的說法為,由人民以多數決的方式授權少數人進行統治管理。
民粹:最通俗的說法為,仗著人多勢眾,沒有深思熟慮、無視可能後果的一意孤行。
只要細看兩者定義就會發現,它們在多數情況下根本難以分辨甚至重疊,多數決就是人多勢眾的同義詞;而我們尊崇民主唾棄民粹,但是,民主和民粹是連體嬰,甚至是一體兩面,多數人在多數情況下根本無從分辨。
民主政治若無制度和法律來控制,將等同於民粹政治甚至暴民政治。在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人民應該具有少數服從多數,多數尊重少數的民主素養。只有野蠻社會的民眾,才會靠拳頭或暴力來要求多數民眾屈從於少數群眾的要求。
經過多次選舉歷練的台灣社會,終於可以接受用選票多寡,決定由誰勝出;選舉的公平性,也逐漸可以被民眾普遍接受。早年落選一方總是抗議選舉舞弊、質疑選舉不公的情況,已經不復存在。
照理說,台灣人接受民主選舉多年的洗禮,應該培植了深厚的民主素養,不該挑戰多數決的民主制度才對。問題是,下至鄉里民間,上至國會殿堂,處處都看得到少數綁架多數、多數屈從少數的畸形民主怪現象。
經常在國會殿堂發生的例子。少數三兩位小黨立委,就可以霸占主席台,不讓會議進行,或不讓官員報告,讓整個立法院癱瘓、議事空轉,讓極大多數立委及列席的官員枯坐好幾天,國計民生大事停滯不前。
民粹運動通常直接訴諸人民的情感,藉此取得向體制挑戰的正當性。民粹主義沒有特定的政策立場與意識形態,它可以跟任何立場結合,端視當時的社會情境而定,其社會影響亦可能是正面或負面,不能概括而論。
值得重視的是「民主政治」由於其內在矛盾,蘊含「民粹」發生的可能性。一方面民主是遙不可及的政治理想,另一方面它是一套務實的制度設計,這兩者之間有無法跨越的鴻溝。只要情境配合,「理想」即成批判、顛覆「現實政治」最有力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