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父親(80)母親(50)及本人(17)
還有一个哥,家姐(現在並不同居,並不是現任母親所生.即生哥,家姐的母親已死20多年)
2年前.故鄉(中國江門)有一橦建築物重建成出租房屋,所有收入均本人及母親所有,並父親打算轉名給我們(不包括哥,家姐)
突然,家姐要求 利益均霑 ,她沒有出任何$$重建但卻要求共同分享好處....
如果她仍要要求共同分享好處,可不可以告她...
有D咩辦法令佢放棄利益?
收錄日期: 2021-04-26 12: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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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619000051KK0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