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律師入內.............

2013-06-20 5:44 am
我家有父親(80)母親(50)及本人(17)
還有一个哥,家姐(現在並不同居,並不是現任母親所生.即生哥,家姐的母親已死20多年)

2年前.故鄉(中國江門)有一橦建築物重建成出租房屋,所有收入均本人及母親所有,並父親打算轉名給我們(不包括哥,家姐)

突然,家姐要求 利益均霑 ,她沒有出任何$$重建但卻要求共同分享好處....

如果她仍要要求共同分享好處,可不可以告她...

有D咩辦法令佢放棄利益?



回答 (1)

2013-06-30 3:24 am
✔ 最佳答案
有D咩辦法令佢放棄利益? 回應: 原業主把樓宇或物業無償送贈給親人, 這是無需理會其他人士的異議。法理上, 如上所言。情理上, 家人應作適當的對話, 免生無謂的誤會。
參考: 小魚槍手

收錄日期: 2021-04-26 12:58:5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619000051KK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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