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inese.hongkong.usconsulate.gov/niv_dropbox_age_under14.html
十四歲以下兒童申請旅遊(B2)簽證的投遞申請需知
要符合豁免面談人必須符合以下所有六項條件,該兒童必須具備條件:
•十四歲以下,並且
•是香港或澳門國民或居民。申請人可以出示香港或澳門身份證或工作居留簽證證明。
•申請人在申請簽證時必須身處香港或澳門(如身處中國內地就不能申請)
•從未曾被拒絕簽發美國簽證。
•父母並非美國公民(除非父母能提供美國公民服務部官方文件聲明此兒童非美國公民。)
•父或母並非美國永久居民(綠咭持有人)
父母或其代表人可以使用"投遞方式"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二至三時到美國領事館為該身處香港或澳門的兒童遞交全備的非移民簽證申請,不須經過預約及面談手續。領事會因個別申請的需要邀請申請人前來領事館面談。如果該兒童需要前來領事館面談,父母或合法監護人應該陪同該兒童來面談。
所有以"投遞方式"豁免面談為兒童辦理非移民簽證申請,必須在領事電子申請中心網站(英文/中文提示語言)填網上申請表格(DS-160)。在完成 DS-160 並以電子傳送後,申請人會獲發帶有包括信息和條碼的確認頁。父母或他們的代表必須帶這確認頁來以"投遞方式"為兒童辦理申請。
注意: 如果網上申請表不充分地和準確地完成,申請人或他/她的代表會被要求先完成一份新的申請表再來。有關詳情,請看DS-160 常見問題(英文)。
交申請表格時必須連同以下文件一齊遞交:
•DS-160確認頁
•申請費收據
•申請人的護照
•申請人相片一張
•父母護照(有否美國簽證亦可)相片本頁的複印本各一份和父母香港或澳門身份證複印本各一份。
•父或母其中一人仍有效的美國旅遊(B1/B2 或B2)簽證副本(除非父母或其中一方是加拿大公民,或持有的護照其國藉是屬於免簽證類別)
•申請人出生證明書副本一份。
•父母工作證明書各一份或其中一份(注意:如父母為自僱人士,提供商業登記證副本和名片)
請注意:申請人必須遞交所有的舊護照,尤其附有美國簽證,不論是否還有效。有關簽證申請步驟,請參閲申請美國簽證。
所有不符合"投遞方式"資格的兒童: 十四歲以下兒童如果缺少任何所需的文件都不符合"投遞方式"資格。如果不符合"投遞方式"資格,孩子的簽證申請需要預約。可由其父或母帶同填妥的申請表在約定時間到來與領事面談。該兒童無須親臨領事館面談,然而,該兒童必須身處香港或澳門。
請注意: 如果父母及十四歲以下的兒童同時需要申請簽證,父母無需携同該兒童到來面談,祇需要帶同該兒童已填妥的申請表並於約定日期到來申請。每個簽證申請人需要有自己的預約,即使是一個小孩子,一家三口需要三個預約。雖然每個簽證申請人需要有自己的預約,你可以通過我們的網站為每個成員選擇相同的日期和時間。我們相信一家人同時遞交申請會比較方便及快捷。如果一家人同時遞交申請,父母則沒有需要分開在"投遞方式"時間為子女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