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親從我大約16歲(高中)時,因為外遇與我媽離婚(法院判離)收場(男方為了爭產一直跑法院),之後與介入婚姻的第三者結婚後(沒有生小孩),就從此再也沒有關心過我與弟弟(當時國中)的生活,我母親沒有拿到父親給的任何贍養費用,我母親賺錢只夠提供給我弟相關費用,我自己就半工半讀一直靠自己到大學畢業。
我與弟弟也很爭氣的自力更生,直到這幾年也結婚生子了,
想說自己生小孩後,通知父親一聲,結果父親包了一個紅包給我,
(只要跟父親有連絡),就一直常常收到第三者的簡訊騷擾。
我並不想跟父親有什麼交集,只是想通知而已。因為生活早已沒有交集約20年。
第三者一直拿著過往他們(父親+母親+第三者)的混亂事情,說一堆的簡訊廢話,
批評我母親,陳敘自己(第三者)是沒有過錯,雖然內容不帶"髒"字。
但全是一堆為自己脫罪或者是一些威脅話語(要把過去的事情,講給大家聽之類的廢話..真是好笑!!)。
上一代的事情,我與弟弟已經很無辜了,這個父親沒盡什麼責任,卻還要這樣讓這個女人這樣鬧下去,真不知道破壞別人家庭的人還可以這樣理直氣壯~
感到氣憤!! 竟然還可以無恥的一直傳簡訊騷擾我!!
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制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