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吳豪人以馬英九兩個女兒都可以選擇要不要做美國人為例,批評這是人權倒退的封建思維。
他質疑,聯合國兩大公約的自我決定權,就是個人可以決定自己要變成什麼人!難不成祖先是強盜、土匪,後代也要做強盜、土匪?
「祖先不能選擇」的說法 有無違反人權公約?
為何馬兩個女兒可以選擇要做美國人,台灣人不能選擇不做中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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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說你覺得做中國人沒面子,你可以選擇做美國人、日本人,或者其他什么人,做哪國人都可以沒人攔著你,只要別人肯要你就可以了。 真是這樣嗎?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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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無聊問題? 事關台灣人該不該敢不敢勇敢主張:台灣人必須要有建立自己國家的國家認同!台灣國家全民共識刻不容緩! 如果無脖熋的「祖先無從選擇」是對的,那麼國民黨馬主席,要不要驅逐韃虜?撤換駐美代表?趕走滿族後裔? 馬真要「增強民族認同」就該主張兩千金放棄美國籍。 中國馬「化獨漸統」,只准自己千金可以有美國籍?陳致中不能有美國籍? 滯台中國高官哪個不是都極力把兒女送往美國?高級中國人自認有美國籍就高人好幾等! 做為一國元首,可以以「增強民族認同」做為對敵國俯首稱臣的冠冕理由?來逃避「台奸」「賣國賊」的責難? 馬雖受西方教育,卻仍停滯在「大一統帝國」的陳腐思維。 馬一路走來真的是毫無民主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