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賣酒被抓到

2013-06-15 6:51 am
大家好朋友春節前送我兩瓶威士忌,因我不喝酒所以在露天網站拍賣酒,被人舉報被抓到要罰款1-5萬元我的酒剛賣3000元也沒賣出去,網站通知我下架我就刪除拉,請問我要怎麼做才不要被罰,我是單親媽媽要養孩子生活困難請有經驗的人幫忙不勝感激

回答 (4)

2013-06-15 10:06 pm
✔ 最佳答案
hi,發問者您好:

您要接受的是行政處罰(罰款)。

依照行政罰法第八條:不得因不知法規而免除行政處罰責任。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你可以到對你開罰的單位,陳述意見(應該有通知你去陳述意見)。你要說並不知道不能這樣賣酒,但是你的情節輕微(你就只有這兩瓶酒),且馬上配合刪除廣告(犯後態度良好),實際也並未出售,請求減輕處罰或免罰。

依照行政罰法第18條:依本法規定減輕處罰時,裁處之罰鍰不得逾法定罰鍰最高額之二分之一,亦不得低於法定罰鍰最低額之二分之一;

看能不能爭取到只罰5000元,或者免罰。
參考: 行政罰法
2013-06-16 4:47 am
研究一下行政罰法,應該會有答案!tony
2013-06-16 2:53 am
你可以找律師幫你寫狀
爭取罰鍰減低


還有問題,歡迎補充發問
2013-06-15 7:21 am
按菸酒管理法第 31 條
酒之販賣,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年齡等方式為之。
菸酒逾有效日期或期限者,不得販賣。
菸之販賣,依菸害防制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 57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一、菸酒製造業者、進口業者違反第十五條第二項或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
二、酒之販賣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違反前項第二款規定者,並得按日連續處罰至違反之行為停止為止。

2013-06-14 23:24:30 補充:
行政 > 財政部 > 國庫目
參考: 菸酒管理法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56:2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614000015KK05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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