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話<一夫一妻制>一時又話<一夫多妻制>邊個至啱?

2013-06-11 11:23 pm
關於一夫多妻制/一夫一妻制(基督徒作答)

發問者:匿名
發問時間:2013-05-24 22:02:12

請問上帝是喜悅一夫多妻制還是一夫一妻制?何解?
最佳解答
•發問者自選

回答者:Chi Fung ( 小學級 4 級 )
回答時間:2013-05-25 01:34:58
當然是一夫一妻制。

人在當初都只是有一個妻子和丈夫。

創 世 紀 2:18耶 和 華 神 說 、 那 人 獨 居 不 好 、 我 要 為 他 造 一 個 配 偶 幫 助 他 。(和合本)

創 世 紀 2:18 耶和華上帝説:“人獨自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個相配的助手。”(新世界譯本)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3052400296





回答者:HAPPY ( 博士級 1 級 )


•2013-05-23 11:26:22 補充

八戒再回來的論點絕對不正確。

大衛玊做以色列玊的時候,當時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制!所以他是可以有多個一位妻子。

當然他與拔示巴犯姦淫和借刀殺人殺了拔示巴的妻子烏利亞是犯了非常嚴重的罪因為他得罪上帝和得罪人。當他被拿單指出他的罪後,他便誠心悔改,所以他得到上帝免去他的死罪,但他卻要承擔他所犯罪的後果。所以他與拔示巴犯姦淫的嬰孩被上帝處罰,患病死亡。他的女兒暗嫩被他另一位兒子他瑪性強暴。他的兒子押沙龍叛亂作反去追殺他。這顯明上帝既是公義又慈愛的上帝!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3051100243

回答 (8)

2013-06-14 5:28 pm
Hkman
上帝沒有覺得一夫多妻制被得罪而罰他,即是一夫多妻制無問題啦!
你這個論點實在很有問題原因當時在舊約時期上帝是容許一夫多妻的制度,所以大衛玊不會因此被罰。而他與拔示巴犯了姦淫罪,所以他便被罰。他被罰的事情就是他和拔示巴犯姦淫而生的嬰孩必然死亡。
不過根據新約聖經中,無論耶穌和使徒保羅的教導裏面,明顯的婚姻制度的教導是一夫一妻制,所以現今來講一夫多妻制是犯罪得罪上帝,被上帝所罰。
而在香港的法例都是採取一夫一妻制。
2013-06-13 8:17 pm
野獸由於至終都係一夫多妻,好似獅子咁就係一男帶全團女,如果兩隻男獅見到面就會大打出手,LOST嘅就要走,WIN就可以擁有全部嘅女獅。雄性動物去到邊FK到邊,行為就正如某位陳姓基督徒FK哂旺角全條街嘅妓女一樣,同野獸無分別。

我身為一個人,係唔可能接受得到野獸教教徒咁嘅行為,人唔係野獸,人就係一夫一妻制,相信幾千年前嘅原始宗教就會變成原始嘅野獸!所以人係唔應該相信野獸教!
2013-06-12 7:26 am
當然是一夫一妻制,因為人在當初都只是有一個妻子和丈夫。

創 世 紀 2:18 耶 和 華 神 說 、 那 人 獨 居 不 好 、 我 要 為 他 造 一 個 配 偶 幫 助 他 。(和合本)

創 世 紀 2:18 耶和華上帝説:“人獨自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個相配的助手。”(新世界譯本)

創 世 紀 2:22-25 耶 和 華   神 就 用 那 人 身 上 所 取 的 肋 骨 、 造 成 一 個 女 人 、 領 他 到 那 人 跟 前 。那 人 說 、 這 是 我 骨 中 的 骨 、 肉 中 的 肉 、 可 以 稱 他 為 女 人 、 因 為 他 是 從 男 人 身 上 取 出 來 的 。因 此 、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 與 妻 子 連 合 、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當 時 夫 妻 二 人 、 赤 身 露 體 、 並 不 羞 恥 。(和合本)

創 世 紀 2:22-25 耶和華上帝用那個人身上取來的肋骨造了一個女人,把她帶到人面前。那個人説:“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終於出現了。她要叫做‘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所以人要離開父母,從此與妻子廝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還是赤身,卻不覺得羞恥。(新世界譯本)

而且早期的基督徒並不行一夫多妻制。

哥 林 多 前 書 7:2 但 要 免 淫 亂 的 事 、 男 子 當 各 有 自 己 的 妻 子 、 女 子 也 當 各 有 自 己 的 丈 夫 。(和合本)

哥 林 多 前 書 7:2 可是,既然淫亂流行,男人該各有自己的妻子,女人也該各有自己的丈夫。(新世界譯本)

不錯,當時的婚姻制度的確有一夫多妻制,以往,耶和華上帝曾經容許男人娶超過一個妻子。

創世記 4:19 拉麥娶了兩個妻子,第一個名叫亞黛,第二個名叫齊拉。(新世界譯本)

創世記 4:19 拉 麥 娶 了 兩 個 妻 、 一 個 名 叫 亞 大 、 一 個 名 叫 洗 拉 。(和合本)

耶和華上帝通過耶穌基督重申他原本為婚姻所定的標準,一夫一妻制。

約翰福音 8:28 於是耶穌説:“你們舉起人子以後,就會知道我的身份,知道我做甚麽事都不是自作主張的。我説的這些話,跟父親教導我的一樣。(新世界譯本)

約翰福音 8:28 所 以 耶 穌 說 、 你 們 舉 起 人 子 以 後 、 必 知 道 我 是 基 督 、 並 且 知 道 我 沒 有 一 件 事 、 是 憑 著 自 己 作 的 . 我 說 這 些 話 、 乃 是 照 著 父 所 教 訓 我 的 。(和合本)

馬太福音 19:4-5 他回答説:“難道你們沒有念過經上的話嗎?最初創造人的,造了男人和女人,説:‘因此人要離開父母,從此與妻子廝守,二人合為一體。’(新世界譯本)

馬太福音 19:4-5 耶 穌 回 答 說 、 那 起 初 造 人 的 、 是 造 男 造 女 、並 且 說 、 『 因 此 、 人 要 離 開 父 母 、 與 妻 子 連 合 、 二 人 成 為 一 體 。 』 這 經 你 們 沒 有 念 過 麼 。(和合本)

而且聖經也指出,基督徒會衆裏的已婚男子必須“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才能獲委派擔任特别的職務。

提摩太前書 3:2-4 監督應該無可指責,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凡事有節制,思想健全,做事有條理,好客,勝任教導的工作,不醉酒滋事,不打人,通情達理,不好鬥,不貪愛錢財,善於督導自己的家,兒女順從,凡事莊重。(新世界譯本)

提摩太前書 3:2-4 作 監 督 的 、 必 須 無 可 指 責 、 只 作 一 個 婦 人 的 丈 夫 、 有 節 制 、 自 守 、 端 正 、 樂 意 接 待 遠 人 、 善 於 教 導 .不 因 酒 滋 事 、 不 打 人 、 只 要 溫 和 、 不 爭 競 、 不 貪 財 .好 好 管 理 自 己 的 家 、 使 兒 女 凡 事 端 莊 順 服 。 (和合本)

提摩太前書 3:12 助理僕人應該只做一個婦人的丈夫,善於督導兒女和自己的家。(新世界譯本)

提摩太前書 3:12 執 事 只 要 作 一 個 婦 人 的 丈 夫 、 好 好 管 理 兒 女 和 自 己 的 家 。(和合本)

由此可見,耶和華上帝當然是喜悅一夫一妻制。
參考: 聖經(新世界譯本)/(和合本)
2013-06-12 1:38 am
『他與拔示巴犯姦淫的嬰孩被上帝處罰,患病死亡。他的女兒暗嫩被他另一位兒子他瑪性強暴。他的兒子押沙龍叛亂作反去追殺他。這顯明上帝既是公義又慈愛的上帝!


可憐啊!無辜的嬰孩和女兒何罪啊!?
父母之錯,罪罰子女,又病又被強暴!這就是所謂的『公義又慈愛的上帝』啊!?

回題目,開心君文中是指當時的婚姻制度是一夫多妻制,『公義又慈愛的上帝』沒有懲罰多妻的大衛王,祇是他與拔示巴犯姦淫和借刀殺人殺了拔示巴的妻子烏利亞得罪了上帝罷!
上帝沒有覺得一夫多妻制被得罪而罰他,即是一夫多妻制無問題啦!

不過真反覆,又話免去他的死罪,又借刀殺人:借他的兒子押沙龍叛亂作反去追殺他。真是一個『毫不反口覆舌、公義又慈愛的上帝』啊!!



2013-06-11 17:48:47 補充:
舊約時期的權宜做法?權宜的意思是在那時候是對,耶神的對錯有時間性?不是絕對的『錯與對』!?

那神話聖經什麼時候對,什麼時候錯?不過現在相對科學來說:是『絕對錯』!

2013-06-11 17:49:39 補充:
上帝沒有覺得一夫多妻制被得罪而罰他,即是一夫多妻制無問題啦!

2013-06-15 15:51:35 補充:
[ 夫妻二人赤身露體 ],並不羞恥,吃過禁果有原罪就羞恥了!天體營 / 天體沙灘 / 部分不穿衣服的非洲人,原來他們沒有原罪!

亞當和夏娃、挪亞的子女們亂倫,是一夫一妻制嗎?沒犯法?

上帝沒有覺得一夫多妻制被得罪而罰大衛王,即是一夫多妻制在舊約時代無問題啦!
但有人又話新約............................!?

新約和舊約對婚姻的觀點可以不同嗎?
還是那句:神話聖經什麼時候對,什麼時候錯?耶神(教徒話上帝和耶穌一體喎)的對錯有時間性?不是絕對的『錯與對』!?

2013-06-15 15:52:01 補充:
[ 夫妻二人赤身露體 ],並不羞恥,吃過禁果有原罪就羞恥了!天體營 / 天體沙灘 / 部分不穿衣服的非洲人,原來他們沒有原罪!

亞當和夏娃、挪亞的子女們亂倫,是一夫一妻制嗎?沒犯法?

上帝沒有覺得一夫多妻制被得罪而罰大衛王,即是一夫多妻制在舊約時代無問題啦!
但有人又話新約............................!?

新約和舊約對婚姻的觀點可以不同嗎?
還是那句:神話聖經什麼時候對,什麼時候錯?耶神(教徒話上帝和耶穌一體喎)的對錯有時間性?不是絕對的『錯與對』!?

2013-06-15 16:03:07 補充:
「為何神在舊約中容許人休妻」和多妻有關係嗎?
有十個老婆休三幾個算唔算!?

[ 休妻與多妻的現象固然不同,原因也會有異,但本質上是相似的, 就是貪新棄舊、不忠於對方、沒有守約、不遵行諾言 ]?古時人力重要,要多人工作,如果無法生育,影響生存條件,娶多個總比休妻好!也可能是身體或家庭問題,不想拖累對方或爭取較佳褔利而休妻!
2013-06-12 1:18 am
<轉載文章>
聖經難題:一夫一妻是神的心意嗎?
(本文作者為香港中國神學研究院院長:周永健)

如果聖經主張一夫一妻的婚姻,為甚麼聖經中不少人物是多妻的?為何神容許一夫多妻?

婚姻是神所設立的。神起初造男造女,使男女結合為夫婦,成為一體。婚姻使夫妻二人彼此陪伴終身,享受愛情,使生理和心靈都得著滿足,並且生育兒女,延續後代。婚姻是神聖的,帶給人類幸福和歡愉。

聖經多妻的例子
神創造亞當和夏娃這一男一女,婚姻建立在一夫一妻的基礎上。可是創世記第三章記載始祖犯罪後,罪就進入世界,影響和改變了許多事物。不久,人破壞了神設計的婚姻制度,自從拉麥娶了兩個妻子之後(創四23),其他一些重要的聖經人物也相繼是多妻的,包括亞伯拉罕、以掃、雅各、摩西、撒母耳的父親以利加拿、大衛等。今天讀聖經的時候,不少信徒難免問:為何在舊約的時代,神容許人娶多個妻子?

聖經的記敘與聖經的教導
我們首先要注意,聖經從來沒有贊同這些人娶多妻的所為。相反地,經文常常顯露這些人家庭中的問題,暗示沒有所謂「齊人之福」這回事。
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和夏甲不和,二人又為兒子爭執,引致夏甲攜子離家出走。
雅各偏愛拉結,卻冷落了利亞。
摩西娶了古實女子為妻,給了亞倫和米利暗攻擊他的藉口(民一二1-2)。
以利加拿偏愛妻子哈拿,分祭肉時給她雙份,使毘尼拿嫉妒之餘,更與她作對(撒上一4-6)。
如此種種,說明了多妻所引起的家庭糾紛。
尤為重要的,是我們讀聖經時要分辨聖經中記敘的事件,與聖經對有關事情的教導。記事只是述說發生過的事件,發生了不等於一定是對的,錯誤的事不應為後人所效尤。聖經中的人物和記事亦是如此,不能因為聖經記了下來,便以為是可以接受的。有些事「寫在經上,正是警戒我們這末世的人」(林前一○11)。
聖經對婚姻有清楚的教導。神的心意是一夫一妻,這是神創世時所設立的。主耶穌明言:「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可一○6-7)只是人類犯罪後,破壞了神所定立的秩序。
聖經對婚姻的教導是清楚明確的。首先,婚姻是男與女的結合,因此我們絕不贊同現今倡議的所謂「同性婚姻」。聖經提及「人要離開父母」(創二24),表明人的家庭是有父母的,不是同性的雙親。其次,「與妻子連合」,表明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人不能同時有多於一位的配偶。新約對監督和執事的要求,是他們「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提前三2、12)。聖經倫理準則的對象不分監督、執事、信徒,是適用於所有被神救贖的人身上的。這是聖經的觀點與立場。

為何神在舊約中容許多妻?
這個問題的答覆,與「為何神在舊約中容許人休妻」一樣。主耶穌回答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太一九8)律法容許休妻,律法沒有明文規定只准人娶一妻,只不過是在舊約時期的權宜做法,起初或本來並非如此。問題在於人本身,在於人的心剛硬,在於人的心未受割禮。人娶多妻是不忠貞於配偶,背了婚姻盟誓的約。
聖經中神與人立約,以婚姻作比喻。舊約以色列人背約離棄神,好像人不忠貞於配偶(參何西阿書)。休妻與多妻的現象固然不同,原因也會有異,但本質上是相似的,就是貪新棄舊、不忠於對方、沒有守約、不遵行諾言。罪使本來美滿的婚姻破裂,使人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欲或實際的方便而娶妻立妾。但在耶穌基督的救贖裡,信主的人從神的話語明白神造人時設立婚姻的心意,今天在基督的愛和恩中實踐一夫一妻的制度。
2013-06-12 12:01 am
一切!一切!全能全知耶和華安排好哂!總之不要問為何神一時安排一夫多妻制一時又一夫一妻制哈!神只喜歡盲信徒哈!哈門!

2013-06-11 16:02:06 補充:
一切!一切!全能全知耶和華安排好哂!
總之不要問為何神一時安排一夫多妻制
一時又一夫一妻制哈!
神只喜歡盲信徒哈!
哈門!
2013-06-11 11:56 pm
一時話<一夫一妻制>一時又話<一夫多妻制>邊個至啱?セ都唔制, 你情我願男女happy最實制.
2013-06-11 11:37 pm
由此至終都係一夫一妻,只係人後來將之改成為一夫多妻罷了。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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