咁就朝早打左返人事部通知佢,仲有搵同事通知我直屬上司
佢地即日又冇話唔比我放,又冇通知我(我第一次咁做)
但係公司事後出張警告信話我曠工
咁佢呢張警告信算唔算冇理,我可唔可以唔收?
更新1:
其實只不過係琴日GE事,咁我今日補假紙係唔係就合晒規則?
更新2:
2樓真係相當奴隸式諗法 我返左差唔多成年工都係第一次咁請事假,咁都唔可以? 咁即係咩急事都唔可以請假?一定要死老豆老母先可以請假? 警告都冇都可以咁出WARNING??咁都要硬食? 即係如果2樓你有急事都唔會請假,以免硬食警告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