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解基督徒會話100%支持淫牧, 是否想指受害者屈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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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D-Port ( 小學級 5 級 )

回答時間:2013-06-03 23:36:43

Provocation has definitely been written on these blogs. I was a student of Pastor
Titus and I vouch for his character until death bed. ....................



Again, I support Pastor Titus Poon 100%. Have been his student and have been to his church.

http://hk.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7013052500352

回答 (6)

2013-06-10 5:36 am
✔ 最佳答案
記著偷埋條蕉,先係以警效尤。

2013-06-09 21:36:24 補充:
聖經早已預言會有這種假基督教和假基督徒出現。

馬太福音 7:15-23 你 們 要 防 備 假 先 知 . 他 們 到 你 們 這 裡 來 、 外 面 披 著 羊 皮 、 裡 面 卻 是 殘 暴 的 狼 。憑 著 他 們 的 果 子 、 就 可 以 認 出 他 們 來 。 荊 棘 上 豈 能 摘 葡 萄 呢 . 蒺 藜 裡 豈 能 摘 無 花 果 呢 。這 樣 、 凡 好 樹 都 結 好 果 子 、 惟 獨 壞 樹 結 壞 果 子 。好 樹 不 能 結 壞 果 子 、 壞 樹 不 能 結 好 果 子 。凡 不 結 好 果 子 的 樹 、 就 砍 下 來 、 丟 在 火 裡 。所 以 憑 著 他 們 的 果 子 、 就 可 以 認 出 他 們 來 。凡 稱 呼 我 主 阿 、 主 阿 的 人 、 不 能 都 進 天 國 . 惟 獨 遵 行 我 天 父 旨 意 的 人 、 纔 能 進 去 。當 那 日 必 有 許 多 人 對 我 說 、 主 阿 、 主 阿 、 我 們 不 是 奉 你 的 名 傳 道 、 奉 你 的 名 趕 鬼 、 奉 你 的 名 行 許 多 異 能 麼 。我 就 明 明 的 告 訴 他 們 說 、 我 從 來 不 認 識 你 們 、 你 們 這 些 作 惡 的 人 、 離 開 我 去 罷 。 (和合本)

馬太福音 7:15-23 “你們要提防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裏來,外表打扮得像綿羊,裏面卻是兇狠的狼。你們憑着他們的果實,就可以認出他們來。人不會在荊棘上收葡萄,也不會在蒺藜上收無花果,對嗎?照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實,壞樹都結壞果實,好樹不能結壞果實,壞樹也不能結好果實。凡不結好果實的樹,都要砍下來,扔在火裏。因此,你們憑着他們的果實,就可以認出他們來。 “不是每一個對我説‘主啊,主啊’的人,都可以進天上的王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可以進去。到那個日子,很多人會對我説:‘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説過預言,奉你的名趕過邪靈,奉你的名行過很多異能嗎?’到時我就要向他們聲明説: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行事不法的人,離開我去吧。(新世界譯本)

所以會有那些所謂的基督徒是黑白不分,埋沒良心。
參考: 聖經(新世界譯本)/(和合本)
2013-06-23 8:21 am
Chi Fung;



你認為自己一人幾個子户自已選自己會覺得好enjoy咩~~~


果果自己打 飛 機呢 ^^





..................
2013-06-07 4:48 am
不是想指受害者屈佢,

而係,

為咗自己嘅未來,

一樣可以成為淫牧。

但好彩,

有老孫响度, 專偷淫牧桃, 拆其祠堂, 以警效尤。
2013-06-05 8:21 pm
其實是這樣的,但凡基督教淫牧都是在教會內什麼淫女信徒都認罪,但在法庭面對法官時淫牧就什麼罪都不承認哈! 當然教會的兄弟姐妹見淫牧認罪就100%支持淫牧哈!但教會的兄弟姐妹對淫牧在法院什麼都不承認就不加理會哈! 耶穌好似講過什麼!什麼!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多說的就是出於魔鬼哈! 試問淫牧在法院說什麼淫罪都沒有做過是否出於魔鬼呢?  人面獸心的牧師被告張偉忠(41歲),事發後已辭去職務半年,張在案發前經女事主友人介紹認識,在02年張調任天水圍一團契工作,女事主亦追隨一起,張原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襲擊致身體受傷罪,但傷人罪最終獲控方以交替性質不予起訴,控罪指張於03年11月26日於天水圍嘉湖山莊樂湖居1座一個低層單位內,非禮一名少女,牧師現獲現金5000元續保外出候判。

受害人23歲 智商僅8歲
 23歲的女事主儘管已有成熟的身驅,但案發後經心理評估後證實,她有中度精神發展遲緩,獨立能力及智商只有7歲零10個月大之兒童程度。

 據案情指,女事主於案發日下午約5時半致電張,相約到案發的樂湖居團契會堂會面,張吩咐女事主先買一個安全套,惟女事主沒有買套,只是按時間到達會堂,張甫見女事主,便斥責她無買套,更稱「你將我當係狗啊」,話畢即動手毆打其頸項,扭擰其手臂,張繼而用口咬噬女事主的軀體,包括背脊、手臂、屁股及大腿。

 其後,張欲強行脫去女事主的褲,但遭到女事主極力反抗,張見狀竟自行脫去長褲,逼令女事主為他口交,惟又遭女事主拒絕,此刻張竟忽發奇想,先強行扯脫女事主上衣,命令赤裸上身的她「上下跳、左右搖」,女事主屈服於其淫威下,遵照張的意思;張大飽眼福後,再伸手撫弄女事主胸脯及玉臂,惟變態狎弄仍在後頭,張竟然拿出一條皮帶,仿效刑具鞭打上身赤裸的女事主,張逗留約兩小時後才離開會堂。

無買避孕套 迫口交被拒
 女事主返家被父母發現其身體受傷,惟女事主寧願啞忍,未肯即時指控牧師之獸行,直至翌日女事主召喚一名友人傾訴。因事態嚴重,女事主才在28日即兩日後,由兩名友人及一名表親陪同往瑪嘉烈醫院診斷,醫生在檢查後發現女事主身體遍布瘀傷,包括雙臂、左邊屁股、右大腿及右邊胸壁,事主背部被驗出有多處被人咬傷。

將嘉湖單位作團契會堂
 警員其後從該樓宇的保安錄影帶中發現,女事主在案發當晚8時許才獨自離開事發單位,而張在警誡下表示與女事主有每兩個月一次的親密關係,並習慣會裸體撫摸對方。但他堅稱,從不知曉女事主是一位智障人士。

案件編號:FLCC285/2005
參考: 邏輯理性
2013-06-05 5:22 am
基督徒單100%支持淫牧係唔夠既~~~





咁基督教浸信會屬下浸會醫院淫醫邊過支持呀 ^^


2013年6月4日又爆一單;

【藉入職體檢 浸信會屬下浸會醫院前男醫歐健聰涉非禮女護】

基督教浸信會屬下浸會醫院門診科一名男醫生替女護做入職體檢時,涉嫌揑胸非禮她,但辯稱只是做乳房檢查.32歲被告歐健聰於去年1月12日受聘於浸會醫院,同月31日在院內非禮年約30多歲女事主X.女事主作供時指被告趁女醫護離開後,突然施以胸襲.她即時質問被告,但他低頭不語.事主因擔心失去工作,延至同年3月才報警.她說若被告是替她做乳房檢查,胸部兩邊都要做,要摸清有沒有硬塊,而不是揸一下.





基督淫事一蘿蘿~~~

耶教(淫)教、耶(淫)牧、耶(淫)徒齊齊淫完就互相包庇 ^^


正常不過 ~-^
咪係冇哂女教友入會咪基督大檸樂!!!!




....................
參考: 八戒又再回來了
2013-06-04 9:38 pm
點解基督徒會話100%支持淫牧, 是否想指受害者屈佢?<針>未拮到<佢>既肉點知嗌痛.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30:1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604000051KK0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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