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首先樓上網友的答案算部分正確,但在下亦有些不同的意見跟匿名 網友分享一下!
我想問如果我沒有錢申請破產點算?
答:自行申請破產祇需向破產管理署支付一筆 $9,695元的費用(申請破產費用$8,650元 + 高等法院法庭費用 $1,045元),無需一萬一千多元!
如果聘用律師代辦破產一事,則要支付約四至五千元的律師費用!但其實祇要有中學程度,則自行辦理破產一事可說全無難度,反正全部用中文,你聘用律師也祇是代你填表和交表,所有相關資料仍然要由你提供!
我得20歲但欠恆生卡數成64000大眾75000兩條數138000,我無做嘢,因岩岩生完bb,暫時會湊bb不工作,我 想問如果我申請破產我老公會知嗎?信件我會寄娘家
答:你這麼年輕為這相對上不算高的債務要破產,是非常可惜和不值得的!其實和丈夫家人商量下看他們可能伸出援手才是上策!
老實說如丈夫是關心你的,你基本上難以瞞過他破產一事!要知道破產期長達幾年,而你的日常生活雖然變化不大,但始終會跟昔日有分別!如常用的銀行和信用卡完全取消,追數的信件突然消聲匿跡等,故祇要丈夫跟你的關係緊密,單從這些便能察覺你有異!
加上你提及聯絡地址報娘家,即表示娘家的人知道你破產,那你敢擔保無人會在無意間披露了你破產的事嗎?那到時東窗事發,你要從丈夫的角度去思考,有時他未必會惱你要破產(會有一些但非全部),更令他憤怒和難堪的是你對他的漠視不尊重!
請想想,你債務纏身無力應付要破產一事,娘家甚至朋友都知道,偏是他這跟你最親近的人被蒙在鼓裡,那你跟他掉換角色又該如何呢?你在有問題和有需要時,不尋求他的協助和支持,豈是尊重他的行為呢?即使他力有不逮未能替你解決債務,那精神上支持你還是好的!況且你往後無需隱瞞,單是自己的心理壓力都已減輕不少!
請考慮一下在下這位破產過來人的意見,跟丈夫家人坦承問題,如有能力解決避免破產最好,即使始終要破產也總較左欺右瞞為好!
言歸正傳,如上所言,基本上你申請破產是難以瞞過每日共同生活的配偶!當然如他粗心大意或對你關懷不夠,則你亦確有瞞過他的可能!
由於你提到將暫不工作,那在破產後將不會有生活費的數額,因你破產期間的所有開支都是由家人供養!
而樓上網友開戶的說法在下有些補充!
第一如無需要破產管理署不會要求破產者開銀行賬戶,從來都是破產者在需要使用銀行時才向署方申請開戶!第二祇能自選一間銀行開設一個普通儲蓄賬戶!第三選擇匯豐個人意見認為非常冒險,首先發問者欠的是匯豐轄下的恆生卡數,匯豐會否接納開戶極有疑問!其次匯豐自視為大銀行,嚴格揀選優質客戶組群,故有人持破產管理署發出的開戶信要求開戶,被拒絕的機會將高唱入雲!
要知道銀行有權拒絕向任何人提供服務,這是商業決定破產管理署也無權置喙!
我破產如果同老公去旅行得嗎?
答:是可以的!祇要相關支出不是由破產者自行支付便可!
而樓上網友所言不得遠遊之說不確,更無祇能往返大陸和三天之限!香港的破產條例,並無限制破產者離境的條款,亦無硬性規定必要向署方作出申報!祇是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破產者,在長時間離境之時有必要知會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以防他們在有需要時可以跟你取得聯絡!
但雖然破產者可以自由離境,但亦有相關的法例對這種情況作出規管,就是署方有權將你不在港的時間暫停計算破產期,請參考下列節錄自破產管理署網頁的資料!
破產人可否在沒有任何限制的情況下離港外遊?
法例沒有明文規定,破產人離開香港時必須通知受託人有關行程及其聯絡處。破產人可在不通知受託人的情況下自由離境。不過,法例亦有約束這種離境做法,即是在破產人士離境期間, 計算自動解除破產令之有關時期 隨即終止,直至該破產人將其返港一事通知受託人之時才再開始計算。縱然破產人有權在不發出任何通知的情況下離港外遊,他仍需承受法例規定下的負面後果。 ( 舉例,如果破產人在不通知受託人的情況下離港兩個月,其自動解除破產令的日期亦會延遲兩個月。 )
若破產人因工作、旅遊或任何其他原因需要經常短暫離港,在可行的情況下,他或可以就未來計劃離港的行程一次過通知受託人,而毋須逐次作出通知。
《破產條例》第 30A 條 (10)(b)(i) 節 已訂明破產人出外旅遊的限制,包括通知受託人的規定和因未有通知受託人而應受的制裁。訂立限制的目的在於確保破產人在受託人的監管之下,以便受託人在管理有關資產時取得破產人的合作。
就計算離港及破產時期而言,離港不足一日的時間通常不會計算在內 ( 可參考終審法院的 相關判決書 ) 。另外,如果破產人在不通知受託人的情況下離港,其計算自動解除破產令的時期會一直延遲,直至破產人返港後再通知受託人之時為止。換言之,若破產人一直未將其返港一事通知受託人,其解除破產令的日期可能會無限期延遲。
2013-06-04 11:15:50 補充:
請轉看意見欄!
2013-06-04 11:19:34 補充:
由於字數超過上限,要在意見欄繼續!
補充關於離境方面的問題!
破產者在出入境時絕無問題,而入境處或海關關員亦不會知悉眼前人屬破產者的身份,除非該破產者因違反破產法例而被法庭通緝!
在下當年在破產期間離境外遊和公幹次數不知凡幾,從未遇到阻礙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