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如果申請破產,請問佢寄信黎屋企個信封會有破產管理局既名亦或好似普通銀行信咁咩都冇??
答:一般情況下,破產管理署無需因某人申請破產而有郵遞通知的情況出現,起碼在下當年申請破產時便無!因通常的溝通都是用電話聯絡和面見提交資料為主!
當然不排除如未能聯絡上時,署方會按破產申請人申報的聯絡方法嘗試聯絡,如致電和發信亦是絕對有可能的事!而且在破產期滿一段時日後,亦會收到署方發出的「擬解除受託人職務信」,這封信是告訴該破產者因破產期已完結,亦再無任何資產方面需要繼續跟進故解除受託人的職責的!
即是說,縱使破產者跟署方或受託人有良好溝通,對方無需以書面聯絡或發信提出某些要求,你都最少會收到破產管理署發出的信件一次!
而所有署方來函信封表面都會有破產管理署的頭銜和標誌!
聽說破產者會被登係報紙度,咁係邊份,同埋位置會唔會好顥眼???
答:當破產者在高等法院獲頒破產令後,署方會在政府憲報和兩份本地主要報章(中英文報章各一)上刊登通告!
英文報章多數是南華早報(South China Morning Post),中文報章則東方、明報、星島、經濟日報等皆有!而篇幅可說絕不顯眼,約一寸乘一寸半左右,基本上如非相關人士(如破產者、銀行、資料搜習機構、收數公司等)根本無人會注意到!
有經驗既人可唔可以話我知,搵邊間律師事務所做破產好???
答:請恕在下無法提供這方面的資訊,因在下當年是自行辦理整個破產程序的!
坊間有大量律師或會計師行,甚至部分自稱是破產代理的機構,可以代辦破產!當中良莠不齊,能否碰上負責任和幫到手的祇能講運氣!因即使是廣告量鋪天蓋地,業務宏大的機構,被投訴服務欠佳和不負責任的仍然不絕於耳!
個人意見如因能力或時間方面希望由他人代辦破產,則還是選用律師或會計師行為好,因起碼出問題時尚有可追究和投訴的地方!
但假若隨意聘用那些所謂破產代理人,由於無法得知其背景,那萬一出事時破產辦不妥反是小事,最多再聘高明解決!最怕的是對方手持你所有個人資料、聯絡方法、工作收入和資產狀況,你卻無法控制對方如何去使用,故小心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