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期間欠交一年周年報表,現收到法庭告票,點算好?(急)

2013-06-01 8:53 am
,以往都係4月幾交周年報表,但今年唔記得左交,以家已經收到法庭告票通知要上庭,
點算好,有咩辦法可以唔洗去上庭,補交得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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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以往都係4月幾交周年報表,但今年唔記得左交,以家已經收到法庭告票通知要上庭,點算好,有咩辦法可以唔洗去上庭,補交得唔得?

答:對於匿名 網友提到的情況,似乎並不尋常!請問你是否還有其他特殊情況無提到呢?

按一般情況,你應該在四月份提交「每年收入及取得的財產說明書」,那今天才六月一日,剛過去一個月左右,按理是不會這樣快便向你發出法庭傳票的!

正式的做法是,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發現你無如期遞交申報表,會先致電或書面向你查問,並要求你補交,當你仍然不予理會,才會向法庭申請對你發出傳票!那事情才剛過去一個多月,在流程上似乎太快了!

請問對方究竟可有聯絡你呢?還是你的聯絡和通訊方式有變後無知會對方致聯系不上呢?

其實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收不到破產者報表是常有的事,由於該報表可以用郵寄(平郵或掛號),速遞,電郵,親身送交等種種方法提交,而且對方收到後也未必即時處理,故極有可能會收不到或遺失!

在下當年破產時便曾試過!其實在下有如期交回報表,未知是郵遞寄失還是破產管理署積壓遺失!

那當跟進在下個案的破產管理主任知悉後便來電追問,在下當然連聲說明經已寄出,那對方祇要求補交了事,那在下便即時再重新填寫和再交一次!這次仍然是郵寄,但寄出兩天後在下便致電對方查問可有收到,這次得到對方回覆經已收妥事情方算了結!

匿名 網友的情況應當相若,敢問真的無任何人聯絡過你和向你查問追討報表一事嗎?而且當你發覺未有如期交報表時(即使在收到法庭傳票時才想起),又可有即時聯絡破產管理主任或受託人解釋呢?

其實你現在即時要做的是,立即致電跟進你破產個案的人,不論是破產管理主任還是受託人,表達你因一時事忙忘記依期交表的歉意!希望能說服對方接納你祇是一時忘記,非刻意拒交(過往幾年的如期交表可以佐證),並即時補交今年的申報表,期望對方網開一面,向法庭申請取消你的傳票!

當然如對方拒不接納你的辯解和道歉,堅持要你出庭應訊,那亦祇好如期出庭向法官說出全部事實和承認一時不慎犯下錯誤,但絕非蓄意的(不要再多方辯解,因不論理由無交便是無交,祇能求情)!後果如何也祇好由法官裁決了,不過這事情其實亦不太嚴重,多半是判罰款了事!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3-06-01 7:02 pm
收到法庭傳票係在冇 waive 的,準時出庭同法官解釋,睇過官 buy 唔 buy 啦,首犯最多都係罰幾千;但如果唔出庭,會被加控蔑視法庭罪,衰多二錢重。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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