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拎左一封收件人唔係自己既信, 有冇違法?

2013-05-28 3:35 am
我約2個星期前寄左封信,用平郵寄,
但對方一直都未收到,
我有寫到回郵.

1) 懷疑自己寫錯地址, 因為我有DD印象寫錯左座號(再番睇地址時, 第一眼就睇錯左),
而該地址確實存在,
即有可能將信寄到該'錯'地址,
想問一下如果收件人將信據為己有,
有冇違法?

2) 我知冇證據收件人拎左封信,
但封信入唔到信箱, 要到郵局拎,
即係真係有心拎的話,
就要去郵局,
咁係咪已經係有意圖去拎他人財物?

3) 雖然平郵係認卡唔認人,
但郵局職員會唔會問一D問題先可以拎到件?

4) 因為大耐冇收過通知卡, 想問下通知卡有冇寫收件人, 地址?

回答 (1)

2013-05-28 4:16 am
✔ 最佳答案
1) 郵差是按地址派,地址正確,已具有收信的條件,不能說收件人將信據為己有, 姓名不同,亦可稱别人可能隨意寫姓名,搞搞氣氛,自己地址收不違法。
2) 去郵局,
也不是有意圖去拎他人財物,人家也想去郵局搞清楚,看是郵差是否寫錯名字,自己識唔識寄件人等。3) 平郵係認卡唔認人,
郵局職員會問一問什麽地址,陳大文對不對?4) 通知卡有寫收件人及 地址。總結:寄錯地址常有發生,你的情况一般會是這樣:
1/因為姓名不同,該地址人仕不會到郵局領取。
2/該人仕到郵局領取,確定了郵差冇寫錯名,將郵件交回郵局說無此人。
你有寫到回郵,但郵件仍會等14個工作天以後,確認冇人來査問,才退回寄件人。退件時間上是長一些的。
…負責任的提問,不删去已有回應的發問…

收錄日期: 2021-04-12 11: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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