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戶籍問題!!! Urgent !!!

2013-05-26 10:53 am
懇請各位幫忙解答問題 , 感激萬分 !!!

本人是公屋戶籍成員,而爸爸是戶主,但因關係不和,經常嘈嘈吵吵...

1) 爸爸有沒有權利趕我離開?
2) 他可否未經我同意下刪除我戶籍?
3) 如果真係被趕走? 會否有緩衝期比我搬? 或者房屋署會否安排地方比我住?

謝謝各位

回答 (1)

2013-05-26 5:10 pm
✔ 最佳答案
公屋戶主如想刪除18歲或以上的家庭成員的戶籍,被刪除的成員必須要簽署「刪除家庭成員戶籍申請書」第四部份,才能作實;

所以如果你拒絕簽署,在法理上戶主是不能趕你走的;如真的被爸爸趕走,這是屬於你家庭內部糾紛,,房署是不會介入的,


收錄日期: 2021-04-27 18:14:0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526000051KK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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