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發問的大大你好:
事故的處理與雙方路權、肇事責任有絕對相關!!
壹、就肇事責任而言
如你文中所述,
『初判~
我~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涉嫌違反交通號誌』
就表示對方理應為全部肇事責任!
若任一方對肇事責任有意見,
可自費3000元申請車鑑會之鑑定,
但若沒有更明確的證據,
一般來說是不會有改變的!
貳、因為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肇事責任,
且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受有傷害,
那麼對方將要面對兩個部分的責任,
一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一為刑事之過失傷害
底下分別來為版大說明。
一.先以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來看(民事請求權為2年),我方在本次事故中依法所能求償項目如下:
a.車損
b.非健保給付之相關藥品(需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c.工作損失(需醫生證明需休養時間)
我方需準備
甲.薪轉證明 乙.前一年度扣繳憑單或其他相關收入證明
d.醫療費用明細收據(可由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
e.往來醫院門診的交通費(同屬強制險於20萬的範圍內實支實付)(最高2萬元)
f.其他財物損失(安全帽、衣、褲、眼鏡、鞋子...)(需備受損照片 及 購買收據)
g.預估後續醫療費用
h.看護費用(需經醫生證明確有必要)
i.精神賠償
依照上述內容一一詳加計算,
再計入雙方肇事責任比,
就可知道我方依法得求償多少,
再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若雙方有和解之誠意,
那這樣就可以處理完成。
二.在刑事過失傷害部分(刑事告訴權六個月)
因對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過失,
而我方在本次事故中確有受傷,
則對方將面對
『刑法』 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若和解進行不順利,
我方將可採用所謂『以刑逼民』之手段,
來讓對方多加考慮是否提高金額或接受我方之條件。
參、回覆你的問題
Q:1.聽大家的意見說應該要合解了~但我真的不知該開價多少~對方是滿18未滿20~都是他媽媽跟我聯絡?
答:1.因為對方在民法上未滿20歲,屬於未成年,得由其監護人出面處理此一案件,所以由他媽媽出面是很正常的喔!
2.你可以直接參考我在第貳點內容所述來準備及計算,就可以知道合理的求償金額為何?
而我方在受有傷害的前題下還可要求精神慰撫金
依『民法』第195條之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一般建議可用我方總損失金額之 1/3 ~ 1 / 2 之間來做求償。(不含車損及財物損失金額)
因其中有考量之部分較多!!所以並不會有一個肯定的金額來判斷!
建議先行好好就診並將相關佐證備齊,
再來好好談...,
好好運用以刑逼民的手段將有助於我方談判。
原則上就是這樣,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再說吧!
以上,請參考。
肆、筆者為 交通事故義工諮詢網 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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