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泉仁宣布離婚 和李晶晶互告
請問大家對這個新聞有何看法?
更新1:
一、若你是新聞中的女主角李晶晶,你會離婚嗎? 會,為什麼?不會的原因是什麼?
更新2:
二、四百萬對王家來講就像400元台幣一樣 既不痛又不癢,算是在告心酸的嗎?
更新3:
三、已經結婚了還在公共場所搞曖昧牽手,不覺得奇怪嗎?
更新4:
下面這網址是王跟李婚變過程討論區 http://forum.fashionguide.com.tw/post_list.php?topic_id=956704
更新5:
王跟李的婚姻不到1年半就婚變了
更新6:
四、每個有錢的男人在外面偷吃,劈腿都是正常的嗎?難道沒有不劈腿偷吃的有錢男人嗎?(有錢定義像王泉仁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