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已完結,提取強積金(自願性供款部份)問題

2013-05-21 10:55 pm
本人破產已完結,亦已領取完結令,現準備離港工作
問:破產後可否領取全部強積金,因本人有強制性同自願性強積金,而以前債權人可否把自願性強積金作還債之用,其次是否全部自願性強積金都要用作還債(因自願性部份有14年之多),但破產期只是4年,是否只還四年自願性供款就可以呢?

回答 (2)

2013-05-22 5:13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本人破產已完結,亦已領取完結令,現準備離港工作
問:破產後可否領取全部強積金,因本人有強制性同自願性強積金,而以前債權人可否把自願性強積金作還債之用,其次是否全部自願性強積金都要用作還債(因自願性部份有14年之多),但破產期只是4年,是否只還四年自願性供款就可以呢?

答:可以放心,祇要你在破產期間,未到六十五歲的法定提取強積金年齡,再加上你當時並無自行以種種理由提前申領強積金!

則不管是強制還是自願供款的部分,你所有強積金權益都受到強積金法例的保障而仍然存在,不會因你破產而被充公抵債!當破產期滿後,強積金可全數保留而不會再被破產管理署追究,這在強積金法例中訂明的!相反如是公積金則會被全數充公抵債!

那到如今你破產期滿(已申領破產解除証明書作實),可以自行將全數強積金提取,祇要用積金局容許的理由便可以了!亦再無需要還破產期間幾年之道理和需要!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3-05-22 12:06 am
四年﹖四年供款期唔等同四年破產期,你破產因為你欠債,你所有家當應該拎哂去還債,你先檢查你戶口,睇下自願供款仲有冇得剩。

收錄日期: 2021-04-22 00: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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