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政府應該設立黑名單制度,同時,一旦那位黑的司機俾警方檢控,送交法庭審理判監,法官就應該判處呢位黑的司機終身停牌,並且一生都不能再向運輸署考取的士駕駛執照,咁先至可以治本,大家點睇?
更新1:
唔使講!當然希望連醉駕及藥駕導致他人死亡和受傷都要由法庭判處涉事司機終身停牌和終身監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