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薪金?

2013-05-19 6:53 pm
月薪7000元, 一星期返六天, 每天8小時工作, 休息日有薪, 已做滿3個月。
合約上列明做滿200小時之後, 就當OT計, 每小時OT會有34元。
一月份工作了26天, 無遲到無早退, 無缺席。
其中一月1日是元旦的有薪勞工假期。
該月合共工作了208小時, 請問該月薪金怎樣計算才是正確?
更新1:

1. 208小時是指工卡上的打卡時間。 2. 究竟該月加班工時是8小時?或是16小時? 3. 假如該月有薪假期是有5天, 而我又加班了40小時, 工卡上打卡的時間當然會是200小時, 那該月月薪又是$7000?

回答 (2)

2013-05-19 7:45 pm
有薪勞工假期
( 都系包括 $ 7000 吾會計 )

好簡單 :

$ 34 *8 小時 + $ 7000

= 今個月糧
2013-05-19 7:09 pm
如果你有做OT,你先要上報批核,你可能要填FORM搵上級簽名,再交人事部,你唔交或遲交,人事部唔會知,咁你就冇OT。OT有可能未必即月出,睇返人事部規定,可能會隔月出。不過最重要你個職位有冇OT,如果你要做OT,你可能要事先批核,佢有權唔俾,你問清楚先開工。


收錄日期: 2021-04-23 23: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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