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這個月初我在上班途中騎車與另一台機車發生擦撞,
我車(B)在雙向單線道上行駛,
對方(A)車是在對向路邊暫停後直接穿越雙黃實線到我車車道上
當時看到時馬上鳴按喇叭+煞車,但煞車不及擦撞到對方右側車尾,
對方有摔倒、手肘有擦傷流血,而我煞停後未倒地,身上無明顯外傷,
但是肩膀有無力、疼痛的症狀
手上已經拿到了初判表,
肇事原因
A車:1在設有分向限制線(雙黃實線)之路段橫越道路。2無照駕駛
B車:未注意車前狀況。智多星針對問題、提供個人實務經驗回覆如下~還好雙方身體都沒什麼大礙,甚幸 !!
以初步分析研判表所示:
A車:在設有分向限制線(雙黃實線)之路段橫越道路,為肇事主因,無照駕駛僅有行政罰則之問題,並不影響雙方的肇事責任。 B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所以雙方會有肇事責任的,但以A車佔的責任較大。
事發當天晚上我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也跟對方家人說等初判表出來,
再進一步談後續賠償責任,若該我負責的我不會卸責,對方家人說好。
今天再打電話去時,對方(當事人本人)一聽到是我,就說他傷還沒好,腳也瘀青
車子也要修XXXX元。
我還是保持理性跟對方說,現在初判表出來,主要原因是對方橫越雙黃線
所以希望對方賠償我方車損... 您可以先請對方好好養傷,等告一個段落時,先申請強制險的醫療費理賠,不必先和解:強制險主要理賠醫藥費用,交叉理賠,不分肇事責任,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1.健保醫療費 2.急救費用 3.合理交通費4.看護費用5.其他費用6.殘廢給付
對方一聽到反而我來要求賠償,就說隨便我要怎樣,要告就去告阿對方是名70歲老先生了,沒辦法跟他講理,他滿腦都是 他被撞=我的錯我平常要上班,真的不想要到調解或是法院這一步啊
(看了很多調解反而是年輕人吃虧的經驗談...怕到了)
面對這樣"灰"的對方,我該怎麼辦??建議您致電給承辦員警,請協助安排調解,雙方先上調解委員會談,若是雙方意見無法達成共識,再走訴訟也不遲。建議您可以列一張求償明細,也好讓對方清楚的知道您要求賠償的明細及金額。若是我方有受傷,是可向對方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內),但不建議您馬上做提告,因車禍案例走向訴訟一定會強制調解,也就是說檢察官還是會請雙方在去調解。 希望對方能夠和解,如果和解,我方就撤銷告訴。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才會讓訴訟繼續下去。 若是我方無受傷,提告對方刑事過失傷害罪是無法成立的,只能向對方提告民事侵權損害(請求時效為兩年內)。 若是我方有受傷,另外可向對方請求項目如下:1.工作損失:[須由醫師開立診斷書以及自身的薪資證明]若無法提出薪資證明,則可依勞工最低薪資17880/月,為參考。2.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3.財產損失:只要是因此場車禍所造成的損之皆可列為財產損失。如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4.精神慰撫金:實務上慰撫金賠償之計算,並無具體基準,應斟酌當事人兩造身分、地位、資力、被害人或家屬所受損害輕重、精神上痛苦程度,加害人態度及其他核定之數額。 (這部分需自行評估,或寫信給我幫你分析,再者自行提出後,交由法官給予合理的判決)5.其他損失:強制險以外,所支出的費用均屬之。以上給您建議~如果有問題可以提出來我們一起研究,祝您順利 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