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綜援還錢及入息問題

2013-05-17 1:59 am
背景:家有母親和我,正領取綜援;母親一人工作,我剛完成中六課程;但由於去年去旅行沒有申報,被視欺騙,現在每個月在綜援裏扣除款項。我想出來工作以減輕家庭及社會負擔,建議母親向社署取消綜援,惟因款項尚未繳清,社署表示,除非一次性繳交所有款項才可取消,否則要求領取綜援至還清款項。

提問

1a) 我可否出來工作以還清款項?
1b) 在以上情況下,若工作之薪金超過入息限額,超過的該部分金額會作為「還錢」之用還是「扣除」之用?

2) 在款項未繳清之前,家庭入息超過綜援限額之時,社署會如何處理?

回答 (1)

2013-05-17 3:40 am
✔ 最佳答案
1).去年去旅行沒有申報,被視欺騙 >> 這個不是扣成欺騙的。
朋友、親戚付圑費可以嗎 ?

2).不用向社署取消綜援 >> 到你的薪金高於社署時,你想拿綜援,
社署也主動取消你們的資格了。

3).若工作之薪金超過入息限額,超過的該部分金額會作為「還錢」之用還是「扣除」之用?
已可以用來清還了,且已沒資格拿綜援了

4) .在款項未繳清之前,家庭入息超過綜援限額之時,社署會如何處理?
你們找到工作要向社署申報的,有工資而又高於社署發放的話,他們先找你相討取消資格,餘後欠款分期或一次過可以相討的。

如還有不明白可續問 。放心好了,不會拉你鎖你們的 !!!!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8:1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516000051KK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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