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開車與一台小貨車發生擦撞,
我肇責可能是主因,對方未注意前方車況是次因
雙方車損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了,(車損我不擔心,我有投保全險)
雙方都無人受傷,警訊也寫"無人受傷"字樣,經雙方簽名確認。
但我的個性是屬於比較容易緊張,且有強迫症,
因為對方是60多歲的阿伯,我好擔心他事後發現有傷,每天打電話問候阿伯,問候到阿伯都覺得我很煩了!!(我自己也不好意思,但還是忍不住藉故打電話給阿伯或阿伯的太太,知道阿伯無恙我才放心)我有爬過文,車禍三天內是黃金觀察期,今天已經是第七天了,阿伯每天照常下田工作,那是不是表示阿伯真的無恙,我可以停止每天問候阿伯了嗎?因為我已經找不出理由打電話給阿伯了! 我們雙方是車子旁邊互相擦撞,並無正面撞擊。(我的左車頭擦撞到貨車右車身)我每天都打完電話知道阿伯無恙後放心一下,但不到幾分鐘又開始擔心,好累! 請有經驗或有醫學常識的好心人告訴我,我是不是真的可以放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