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
投資策略
郎咸平、張仁良
香港中文大學財務學講座教授、香港城市大學金融學講座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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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9-30
星期一
我們一再提出港府不應再行訂定除牌機制,而應將目標放在對中小股民影響最大的個別公司的政策──供股。
香港上市公司供股策略似乎更上一層樓。單純的供股已是小事一件。根據簡單統計,從1998年到2001年有28家公司先行合股而後再供股。這些公司的中英文名字、合股比例、生效日、供股條件以及現股價均羅列於附表。
我們發現有4家的股價在供股之後穩定上升,這些公司包括中國星集團﹝0326﹞、泛海國際﹝0129﹞、錦興集團﹝0275﹞和富聯國際﹝0369﹞﹝見附圖﹞。比較可能的原因是這些公司籌到供股的資金後投資於股民較認可的項目,因此股價上升反映了股民對其供股的肯定。
但其他24家公司的股價在供股之後大幅下跌或變動極大,反映中小股民對其供股用途持負面態度。其中5家跌幅最大的公司分別是恆和珠寶﹝0513﹞、英皇集團﹝0163﹞、港台集團﹝0645﹞、南順香港﹝0411﹞和南順食品﹝0728﹞﹝見附圖﹞。而其他19家的股價變動過大無脈絡可循, 例如保華德祥﹝0498﹞、太元集團﹝0620﹞和新確科技﹝0326﹞﹝見附圖﹞。以此例而言,28家公司中只有4家股價變動較能反映中小股民的正面看法, 而其他公司的股價變動基本上而言對中小股民是不利的。
圖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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