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回強積金

2013-05-07 9:12 am
我喺14號要離開香港番大陸做野,想喺呢幾日申請取回強積金,
想問下我應該去邊度搞手續呢?
而手續程序又係點呢?
有無咩資料要帶去?
我住喺官塘區架,有無附近既地方方便近啲唔使去灣仔搞呢?
請巴打絲打解答下我丫!

回答 (3)

2013-05-07 3:31 pm
✔ 最佳答案
樓主請注意一點, 如果只是普通返大陸工作, 而不是永久離開香港, 我們不得以此為理由申請取回強積金.

如欲申請取回強積金, 我們必須永久離開香港, 永久返大陸或到其他國家工作及定居, 方可申請取回強積金.

如果以永久離港為理由取回强積金, 須準備以下的 3 項文件.

(1)
填妥一份 因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 並須在任何一區的民政事務總署諮詢服務中心宣誓, 由他們簽署作實, 然後交回强積金管理人. 此 法定聲明 可在積金局網頁下載

中文版: http://www.mpfa.org.hk/tch/information_centre/forms/mpf_schemes/scheme_members/payment_of_accrued_benefits/files/Annex_D_to_IV_4_c.pdf

英文版: http://www.mpfa.org.hk/eng/information_centre/forms/mpf_schemes/scheme_members/payment_of_accrued_benefits/files/Annex_D_to_IV_4_e.pdf

(2)
填妥一份 累算權益申索表格, 然後交回强積金管理人. 此 表格 可在積金局網頁下載

中文版: http://www.mpfa.org.hk/tch/information_centre/forms/mpf_schemes/scheme_members/payment_of_accrued_benefits/files/Annex_A_to_IV_4_c.pdf

英文版: http://www.mpfa.org.hk/eng/information_centre/forms/mpf_schemes/scheme_members/payment_of_accrued_benefits/files/Annex_A_to_IV_4_e.pdf

(3)
並附上外地政府機關所簽發的永久或無限期居住移民簽證或外國護照的副本, 一併交予强積金管理人. 正本於稍後時間再提供核實.


準備好以上的 3 項文件後, 當然還要帶同你的 HKID Card, 儘快聯絡你的强積金管理人辦理




.


2013-05-18 00:44:02 補充:
當然, 健康理由不能再工作, 或戶口結餘少於 $5000 也可申請取回, 但樓主的問題是關於 要離開香港番大陸做野, 所以我才沿著這方向去解說.

Anyway, thank you for sharing. I appreciate :)
2013-05-18 6:36 am
其實強積金要取回,不單是靠永久離開香港的理由可取回,還可以提出証明您不會再工作,要退休,都可申請取回的。
2013-05-08 6:07 am
如果唔係正常途徑囉強積金要搞好多手續,又要發勢,又要離職,唔等錢洗最好唔好啦,不過我屋企都整過,最快都1個月。


收錄日期: 2021-04-18 14:56: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507000051KK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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