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支持以表現和出勤去決定立法會議員薪酬嗎?

2013-05-03 7:06 pm
我今天剛剛睇新聞,話新西蘭國會議員連續遲到14日就被當局扣薪,而加拿大國會眾議院議員連續遲到21日,就會被當局扣薪120加元(係斷日計),仲有啦,土耳其國會規定議員必須按時出席所有會議,否則,在連續5天之內,沒有請假又無故缺席,就會被當局褫奪議員資格..................
當然啦,這些是唔夠嘅,我建議:
所有成功當選立法會議員..........
第一,政府應立法規定立法會議員不能夠
有任何兼職及從事其他行業生意.
第二,那些開會成鬼日發白日夢及唔做嘢之
議員,以及成鬼日UP廢話之議員,
就會被政府減佢地人工,甚至立法
禁止佢地參選下一屆立法會,以及
中止佢地立法會議員職務.
無計!主要是香港基本法第二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此條文故令一眾廢柴得以在立法會屍位素餐,假如政府要向立法會提交此類議案?
必定會引起泛民立法會議員頓時提出一百萬項修訂,實行和政府大打拉布戰,你估屆時梁國雄及黃毓民肯定實引用基本法第二十六條向高等法院提請司法覆核,迫法官用裁決安定立法會條例所有條文無效,令佢地為所欲為................
大家點睇?
更新1:

更正:迫法官用裁決所有立法會條例全部無效..................

回答 (2)

2013-05-03 10:46 pm
✔ 最佳答案

大家是否支持以表現和出勤去決定立法會議員薪酬嗎?支持以表現和出勤去決定立法會議員的<去留>.
2013-05-10 6:01 am
當然支持

香港有太多官員

領幾十萬的薪水

可是連會議不出席
參考: 朔田流星

收錄日期: 2021-04-16 23:04:4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503000051KK0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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