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發現計MPF時一直計少左啲細數津貼(大約每年加埋計少左$300-700津貼), 使唔使補返?
如果想補番, 幾年前gor d會唔會罰好多附加費? 定係全部都係5%附加費? 使唔使罰$5,000罰款? 主動修正會唔會都被積金局當刑事咁告?
關於補交供款, 如果個staff仲响度做, 係咪公司同佢各供返5%?
咁如果個staff已經離職/退休/移民, 又使唔使修改以前ge收入記錄同補返供款? 又或者使唔使公司供埋員工gor 5%?
多謝幫忙, 謝謝~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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