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間:8:30~5:30
公司很自由 不用打卡 有週休二日,忙得時候很忙,閒的時候很閒。
我是做文書的,要接電話,打文件、跑腿。
問題1:有時候,老闆回來,剛好下班時間,會留我下來,做文件到7點。這樣不用算加班費嗎?可是沒有打卡,問老闆加班費也只是笑笑就走了。
問題2:我要騎車到公司可能要20分鐘來回一個禮拜加油費約120圓,4個禮拜就要480圓,這樣我想要求加油費,可以要求?
問題3:每次到中午,只是吃個飯後,我都在打文件,閒閒的時候可以上網,休息時間可以算薪水嗎?我上網看,休息時間也算薪水啊!
更新1:
PS.我是社會上的新人,4月份才正職,可以建議我滿幾年,要求薪水? 這家公司聽說上一個小姐還有老闆娘說公司小姐都做到1年多就辭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