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討疏忽賠償.但破產中

2013-04-30 12:28 am
已申請法援追討疏忽賠償剛剛已審批.其實在09年10月破產.在今年13年10屆滿.不過現在還未排期開審.想問如果破產官知道此事會延長我的破產期嗎?彧如果打完官司勝利的話.收到疏忽賠償金後.但曰期已過左破產期,還要上繳比破產官嗎!thx
希望cecimak1995 及各位解答.thanks

回答 (1)

2013-04-30 4:35 am
✔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想問如果破產官知道此事會延長我的破產期嗎?

答:正常情況下不會!因需否延長破產令,是要視乎該破產個案的整個過程去決定!即是說如你的破產個案簡單,所有可上繳的資產已被充公,所有申報都清晰無誤,所有應上繳的收入皆已清繳!則理論上不會因有訴訟有機會獲得賠償,而成為被延長破產令的理由!

基本上破產管理署祇跟進你破產期間的一切,如無合理理由根本不能強行延長你的破產期!

而破產者在破產期滿後有機會得到賠償金,似乎不是合理的理由!第一這事尚未發生,第二未必一定勝訴!那為未發生和不一定勝訴的訴訟去延長破產期,對破產者是不公平的!

故以在下之見應該不會因這個理由而被延長破產令,但如署方有其他理由則另作別論!

彧如果打完官司勝利的話.收到疏忽賠償金後.但曰期已過左破產期,還要上繳比破產官嗎!

答:按你提及的日期,理論上你的疏忽賠償官司應該會排期在你破產期滿後才展開聆訊,因現在已快五月,離你破產期滿祇有約五個月!故應該不論勝負你都已完成了破產期,除非確有其他原因導致破產令被延長!

那假若你取得勝訴時破產令已完,則當然不會被破產管理署追究和要求上繳!但假若獲勝訴時仍在破產期內,則該筆賠償金便有機會要上繳給署方作償債之用!但理論上署方亦不會要求全數充公而祇要求某比例的數目!
參考: cecimak 作為曾破產者的經驗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收錄日期: 2021-04-20 13:51: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429000051KK0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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