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錢先向親朋好友借所以我不須要貸款)
我簽約款4/20已付第一期10%現金後覺得有些風險
而4/25在後面三期90%到銀行辦理銀行信託專戶
已辦好因銀行程序關係銀行信託契約要若干天後由仲介拿給我
第二期備證款4/26付20%入信託專戶
賣方被齊產全權移轉登記文件給代書(仲介找的)
賣方之前房子有貸款
所以必須從銀行信託專戶領取部份款項清做清償
有在信託銀行那做特定時間日及對方清償帳號
可領取部份款項清償賣方房子貸款以塗銷抵押權
會不會對方給假的帳號
拿錢走後沒清償貸款發生
第三期完稅款5/2付30%入信託專戶
於賣方繳土地增值稅
買方繳契稅
我在5/2付30%入信託專戶
第四期尾款
制式的不動產契約書上寫
原本是說我無貸款
於辦妥移轉登記(後)
受通知五日內
由買方支付尾款
同時辦理點交
但我的代書說
因為我後面三期90%辦銀行信託專戶
所以改為無貸款
於辦妥移轉登記(前)
於5/16日買方支付尾款40%
代書說的因銀行有要求必必須尾款全部入信託
才能辦理移轉登記
(不知是否真的)
不是因該先辦理移轉登記後
我在付尾款入信託帳戶嗎
前面我已付10%現金+50%在信託帳戶
我也拿不走不是嗎
代書怎會說對方尾款又拿不走
是我該害怕巴
怎會要我全部入信託付完才辦移轉
這段時間不會賣方在設抵押借貸巴
5/24房子才能點交
但因銀行作業程序要四天
及剛好我那天要上班所以排5/24
點交無問題後到銀行辦理最後放款程序
會不會對方拿走我將近25%(現金10%+15%信託價金)而跑人
請問一下這裡面會不會有問題
還是我要注意些甚麼
更新1:
原本舊契約第四期原本是說我無貸款 於辦妥移轉登記(後) 受通知五日內 由買方支付尾款 同時辦理點交 因為5/25當日到銀行辦信託 代書才改的 說是銀行要求 因沒察證銀行是否真如此 而同意代書更改 後來詢問代書 她說的若我們不信可問銀行 那為何不行我第四期點交完成後 一同到信託銀行我在把最後尾款入信託帳號 簽定特定時間內及轉入對方銀行帳號 她在等銀行程序完成後領剩餘價金呢
更新2:
是4/25日到銀行辦理銀行信託 代書在更改契約內容
更新3:
並沒有先移轉登記過戶 才清償對方貸款 而是在當天5/25到銀行那辦信託專戶時 代書跟賣方要一個清償帳號給信託銀行 要我順便簽署撥款同意書 讓代書可領取部份信託價金 清償賣方房子貸款以塗銷抵押權 本來代書要我一併在簽最後點交後 全部信託價金撥款同意書 但銀行行員認為不妥而不給當天簽 而說必需等點交程序跑完 在簽署撥款同意書 報請總行約三到四天才能撥款
更新4:
不是5/25而是4/25到銀行那辦信託專戶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