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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光的污染
除了發電廠和汽車排放外,聲(噪音)、光的污染亦是重要的「空中」污染問題。聲和光的污染特點,是不同人的敏感度和接受程度差異較大,但一般較嚴重時會引起失眠,做成神經衰弱,影響生產力,輕微的也令人心煩氣躁和降低生活質素。聲和光的污染也會破壞生態,影響野生動、植物的生長,分布和活動。
市區的噪音和光的污染,亦十分嚴重,但是市區原來設計為商住混合區,居民不會有過高期望,並且早已習慣。新界原為郊區,背景聲音較靜,晚上理應見到星空,應擁有清靜的晚上和星光閃爍的夜空。許多人搬來新界住,也是想享受較靜的環境和晚上看看星空。所以,住在新界的居民,對聲、光污染的感覺和要求也有所提升。
這兩種污染也是人為的,要處理噪音問題,要靠噪音管制條例。而執行噪音管制條例,則須由警察來處理。至於光的污染,現時欠缺明確法例規管。城市規劃,也有欠妥善之處,商住混合,並不可行。但在新市鎮的住宅區,如何合理地安排交通網絡,公路和商場位置,減少聲、光污染,成為一重要課題。增加綠化地帶,減少地積比例,擴寬路旁位置建隔音屏障,為當務之急,但還有不足之處。
由於新界地區聲音背景值可能低過 40 分貝( db ),現時的噪音管制條例,用 70db 為限,實不能解決新界居民的噪音污染。 70db 相對於城市 55db 背景值或許合理,但新界很多屋苑,尤其是近郊野公園而不近市中心的,聲音背景值可能低過 40db ,相對於 70db 便有千倍以上的噪音。不要忘記,分貝值為對數值,相差 10db ,便有百倍差距。許多公路旁的民居,尤其是住得高的(十樓以上)時常投訴公路噪音,但官員說已符合 70db 規定,居民唯有關窗開空調,享受不到新界的清新空氣。當局應改變這 70db 的規定,用背景值來釐定各區噪音的標準。
公路和鐵路的噪音,鐵路公司和路政署已開始正視問題,並開展了一些改善工程。但大家仍然需要積極地考慮的,有三大噪音污染課題。其一是如何禁止半夜有噪音,以防擾人清夢,這問題須由警察來處理。其二是應否提高噪音管制條例標準到 65 或 60 ,以至 55 及 50 分貝,以配合新界地區的低聲音背景值,或用背景值來釐定各區噪音的標準。其三是用新標準,加設隔音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