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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 劉徹(前156─前87),景帝子,初封膠東王,七歲立為太子,景帝後元三年(前 141年)繼位,在位五十四年,廟號世宗。 武帝即位之初,漢朝經過六七十年休養生息,國力充厚,他憑藉父祖這份豐厚的遺產,做了一番事業:(1)對匈奴發動了十多次軍事進攻,雖然付出了慘重的代價,最終卻贏得了決定性的勝利,匈奴被迫遠徙漠北,無力再侵擾中原,此外又將所收復的河套地區設置朔方、五原兩郡,移民實邊;在河西地區設武威、酒泉、張掖、敦煌四郡。(2)大規模經營西域,打通河西走廊,「斷匈奴之右臂」。太初以後,西域道上東西使者絡繹於途,溝通了漢帝國和西域各族的經濟文化。 (3)經略南方和西南,征服東甌、閩越、南越等少數民族政權,在南越地區設置南海、蒼梧、鬱林、合浦、儋耳、珠崖、交趾、日南、九真共九郡。同時,又派使者赴夜郎、邛、笮等西南夷地區,說服它們歸附朝廷。(4)東征朝鮮,設置真番、臨屯、樂浪、玄菟四郡。(5)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設立太學,置博士弟子(即太學生,額定五十員,後續有增加)。(6)初建年號,改用《太初曆》。(7) 再度削弱封建勢力。元朔二年(前127年),採納主父偃的建議,下詔令諸侯分封子弟以地侯之,使諸侯國的土地不斷分割成許多小侯國,這就是所謂的推恩之令。後來淮南王劉安和衡山王劉賜謀反,又制訂左官律和附益之法,嚴懲犯罪的諸侯官吏,禁朝臣與諸侯勾結,又限制諸侯結黨營私,諸侯只能衣食租稅,不准參與政治。(8)設十三州刺史,擴大對地方官吏的監察,加強對郡國的控制。 (9)推行新經濟政策:由於連年用兵、興造宮室和遊幸,不得不增加賦稅,鹽、酒、鐵官營,實行均輸和平準。他又令民入物補官,納粟贖罪,以錢買爵,這等於公開賣官鬻爵。 武帝為人迷信鬼神,以致發生「巫蠱之禍」,太子和皇后自殺。到了晚年,齊、楚、燕、趙和南陽等地爆發農民起事,加上遠征匈奴又失利,他深自懊悔,在拒絕桑弘羊建議屯田輪台(今新疆輪台東南)時,下詔表示要「禁苛暴,止擅賦,力本農」。後元二年(前87年)臨終前立弗陵為太子,遺詔霍光等輔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