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Rabil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比人民事索償,我點做?
答:請問對方是以何種形式對你展開民事索償呢?是以疏忽造成交通意外作理由嗎?如果是的話那對方的索償似乎有問題!因該類民事疏忽索償,受害人必需在知悉該疏忽或受傷發生日起,三年之內向法院提出!
故按你提及的資料,當年發生意外時是 09年,距今理應已超過三年索償的期限了!當然如果有合理理由法院亦會酌情接納延後的索償呈請,但這個案屬這一類嗎?但這相信要交由律師去處理了!
1.有冇免費律師幫我?
答:如申請法援不受理,那要獲得免費的律師服務相信要另尋其他途徑!不過老實說除非有極其特殊的情況出現,否則相信希望不大!
當然你亦可以先向一些免費的法律意見尋求初步了解!例如香港律師會網頁中便有「免費法律諮詢」的頁面,你按其指示去做便可以!當然祇是提供基本意見而非代你解決所有問題!
http://laweasy.hk/banner/link3.htm
或許亦可以向某些立法會議員或區議員求助,他們亦有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甚至各大律師行,亦有提供免費諮詢的熱線!
其實政府亦有提供某部份的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如親臨民政事務處,預約會見義務律師!及申請參加「為無律師代表訴訟人提供法律意見的兩年期計劃」,請登入下列連結查閱詳情!
http://www.hab.gov.hk/tc/policy_responsibilities/District_Community_and_Public_Relations/lips.htm
個人建議你先就該訴訟的有效性尋求法律意見!
2.選擇自己抗辯 , 應該點講和準備什麼嘢?
答:當然是針對對方索償理據的可信性和合理性,另外針對索償數目是否合理等作出抗辯!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對方誇大傷勢,則自然對訴訟有幫助!不過這對來受過法律專業訓練的普通市民來說,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3.不抗辯又講d咩嘢?
答:如選擇不抗辯,那法院當然會按對方所呈請而判你敗訴和承擔償債之責!
但其實按你提到的情況,相信對方知悉你破產一事,故留待你破產期滿後才向你展開追討!但如在下上文所言,按理這民事索償已過了提出的有效限期,理應無法開始!但假設該訴訟原來是有效的,那你又該如何呢?
就你的實際狀況,一家五口失業領綜援,無資產!那倒不如將實況如實向對方相告,表明即使對方取得勝訴你都無能力還款,向你這經濟狀況不理想的人追討賠償,祇是浪費時間和律師費之舉!
如仍無法讓對方撤銷訴訟,你更可以考慮自行申請第二次破產,以解決對方聲稱的這些賠償債務!但如真的申請第二次破產則破產期便要五年而非四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