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這一個問題必須從天文考古學開始談起. 先民們都早已經知道利用太陽和 月亮出現位置 周而復始的規律現象, 來描述他們認定的時間。
首先. 日月星辰升起的位置每天不同. 其中星星最明顯. 每天升起的位置都偏一點點. 約360天環繞地平線一週回到原位置. 為了觀測與記錄. 各地都豎起了大型可以用來進行覘視與描準的構造物. 例如: 英國的巨石陣. 就是先民用來觀察日月星辰周期變化的。這確定了一年約為360天. 所以在地面畫出360道放射圖線作為觀測的基準. 這也就是為何我們將一個圓分為 360度的原因.
先民由白晝時間最長的日子(夏至)、 最短的日子(冬至)和晝夜時間對分時刻(春分和秋分)標記出季節的變換, 所以全世界的曆法. 不管那一天當作新年的開始大多都是分成四個季節..
每一季星星在地面上會有90個刻度的移動. 人類的數學是以十進位當成基礎. 所以每一季共有九旬 . 也就是九個十天. 但是九只能被3三除盡. 所以每一季就必然只能分成三個月. 所以一年就劃分成十二個月.
當天空逐漸泛白,然後太陽出現在東方時,新的一天就開始了。 隨後太陽好像在天空中沿著一道圓弧線(此路徑稱為「黃道」)往上爬,後又往下落,最後完全沉入西方, 天空也由泛紅而暗淡下來,結束了白天的時間。當夜色來臨時, 星辰似乎也是以相同的「東升西落」方式在進行著。直到隔天太陽再度升起. 可是太陽升起的時間每天不一樣. 所以不能夠以升起的時間為準. 但是卻觀察到每天太陽升到路徑度的最高點時竿影指向正北. 所以就以這個時間當成基準點. 設定為「一天」( 或稱為「一晝夜」)的開始. 一天就是地球自轉一圈所需要的時間.
先民們依據「正中午」 (圭表儀上太陽影子北指時) 到下一個「正中午」定義為 12 時辰。 我國西周就已實施用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等 「12 地支」來標示一天當中的不同時間。至於為什麼採用十二個分割. 大致上是因為. 地面上的分度記號已經分成三百六十度. 12個月. 因此也就也用了12作為每一天分割時辰的基礎 .
這種情況在全世界都一樣
在中國《准南子‧天文訓》、《史記‧律書》、《漢書‧律曆志》和《釋名》都載其語源的說明,可以說是大同小異,都表示萬物從發生,經過繁茂、成熟、衰減,乃至胚胎新萌芽的狀態。《說文解字》的解說雖有牽強附會之嫌,但大體上文字的構造和其意義是一脈相承的。其名稱可以說是考慮陰陽的消長和五行的推移而組成的。後人有主張其為十二相屬的象形字,也有認為是古代的星座名稱,郭沬若對它也作了新的解釋,還把它和十二宮及二十八宿相配。他認為古人對於十二辰,大抵都解釋為黃道周天的十二分劃。
十二辰解釋為十二肖獸即十二禽,最早見於王充的《論衡》,但不是他所創立。印度、巴比倫、埃及、也都有十二禽,但都不甚古,沒有早於西元100年者。
但是時辰的實質為時段而非時刻,比如「子時」相當於現今的 23 : 00 到凌晨的 1 : 00 之間的兩個小時,凌晨的 1 點到 3 點定為「丑時」,依此依序類推,故「午時」就是指正中午的前後一個小時之間的整個時段。所以如果要正確的指定一個時間點那就是兩個時辰交錯的時候. 然而正午卻在一個時辰的一半位置. 因此不得不把一個是時辰劃分為前後兩部分. 這樣子既可以正確地指出時辰交錯的時間. 還可以明確地指出正午.
所以我國從宋代 (約一千年前) 以後,每個時辰又細分為「初」和「正」兩部分, 比如,「子初」指的是 23 : 00 到午夜 0 : 00之間的半個時辰, 「子正」指的是午夜 0 : 00 到凌晨 1 : 00 之間的半個時辰。因此一天就對重新分割為二十四個「小時 (較小時辰)」在當時就設計有攜帶式的赤道日晷. 將正午到次日正午的時間按「初」和「正」分為 24 個時段,
伽利略因為觀察到教堂內鐘鎚的規律擺動而進一步探究其周期運動。並且將這個擺動的週期運動利用機械的動作轉換成指針的旋轉移動. 至於時間分割仍然採用原來日規的二十四格分割. 在鐘面上就標示出白天和晚上加在一起的整整 24 小時,因此一天二十四小時的制度就此完全的確立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