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002號回答者:talan 被雅虎...( 實習生 5 級 ) 痴心妄想???窮極無聊嗎?
以台灣遍地是便利商店和加油站(包括外島),真正走投無路,饑寒貧病交迫的弱勢群眾會怎麼樣做呢
當然是偷取便利商店麵包、奶粉、食物和搶劫加油站、檳榔攤的金錢,這樣子新聞,Yahoo奇摩知識+ 之網友自行透過NOWnews、自由時報、蘋果日報網頁,可閱讀常有報導台灣人悲劇案例
最慘得是:父母走絕路時候把孩子也帶去陰間…
台灣社會走投無路,饑寒貧病交迫的弱勢群眾究竟有多普遍,從訃聞錯把英女皇當柴契爾 中天電視台說:對不起!
中天電視台老闆,首富蔡旺旺(No.3是鴻海郭董事長)真正對不起得是對不起台灣老百姓!
咱們從2013年台北市萬華71歲「刈包吉」廖榮吉事績可以看出,廖榮吉從1987年起辦桌招待街友,2013年已是第18次辦愛心宴宴請街友,2月8日起一連舉辦4天,規模是歷年最大。
四天時間裡面,蛇年春節愛心宴超過1000桌,花將近400萬 ...。
可是,「刈包吉」廖榮吉有鑑於來吃的民眾數量實在絡繹不絕,四天時間不夠,還另外在三月十日於新北市土城石門路山中湖開闢流水席共五十桌。
台北街友大排長龍爭著上愛心交通車(由廖榮吉自費,婉謝外界贊助)去山中湖,那種爭先恐後景象 唉
參考資料:[財經節目]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3022214803
連續18年舉辦弱勢民眾及街友尾牙的「刈包吉」71歲廖榮吉,本業是賣刈包,他的刈包店能在北巿梧州街屹立不搖,秘密武器就是酸菜,用豬油拌炒過,吃起來不乾不澀、鹹香入口。
…台灣家扶基金會根據去年度新聞媒體分析,發現幾乎每個月都會發生兒童因身體虐待致死的案件,這些無辜不幸死亡的幼童平均年齡不超過6歲。進一步仔細分析,這些兒虐案件多半發生在單親家庭、高風險家庭或是年紀尚小的小爸媽,因為家庭功能欠缺與親職教育不足,又逢經濟壓力、情感衝突等因素,把孩子當成自己的財產,決定了孩子的生存權利。
家扶基金會何素秋執行長2013年03月19日 表示,根據民國101年度資料調查,每週就有1名兒童因為受虐而死亡,每個月都有父母剝奪基本生存權利的兒童。孩子不能選擇他的家庭,現在連基本的生存權也由父母決定,實在令人十分心痛與不捨! 何素秋執行長強調,攜子自殺源於經濟壓力者比率高達51%,且多伴隨有憂鬱症傾向。同時比對攜子自殺的受害者年齡層,比例最高者已由學齡前的嬰幼兒,轉變為國小學齡兒童。而學齡期的兒童少年,雖已漸漸懂事有自己的想法與主見,但仍處於依賴父母的年紀,因此面臨生死危機時,孩子可能無法自保,而遭父母加害身亡,成為父母的陪葬犧牲品。
何素秋執行長無奈的說:由於社會急遽變遷、家庭型態轉變及經濟不景氣衝擊下,故經濟壓力、婚姻失調、藥酒癮濫用及精神疾病問題已成為家庭失常的高危險因子;且這些弱勢家庭正式及非正式支持資源均相當薄弱,面臨危機事件時缺乏內在及外在支持能量,父母或照顧者極易因為無法忍受壓力而轉向子女施暴發洩或攜同自殺。
家扶基金會林柏榕董事長對於無辜小生命的逝去,沉痛及遺憾的表示:2013年03月18日新北市一名獨力撫養四歲幼子的未婚媽媽簡XX(女,三十四歲)攜子燒炭2死新聞事件,
簡XX的叔叔向記者透露,簡XX的爸爸兩年前因久病不想拖累家人,在同一地點上吊,父女際遇如此,令人感嘆。
簡XX的案例僅是社會冰山的一角,我們期盼每一出生的孩子都能健康快樂成長,享有憲法賦予的生存權利。林柏榕董事長再次強調,「孩子擁有生存的權利,不應被剝奪!」,為人父母者應把孩子的生存權還給孩子,愛孩子就不該帶走他、傷害他!特別呼籲:
一、重視兒童生存權:父母不該剝奪孩子生存的權利,大人有憂鬱、失業、經濟、感情等因素,走不出來時,應及時尋求協助,才是愛孩子的方式。
二、落實支持網絡:社會支持系統應該提供需要協助家庭緊急協助,並保護無辜的孩童。
三、主動求助:遇到生活困境的家庭可尋求社福團體協助,如撥打家扶專線0800-078-585提供相關諮詢及協助,或撥1957專線求助。
四、終止模仿效應:大眾傳播報導類似事件時應小心處理,避免遭遇類似問題的人有樣學樣,產生模仿效應,以減少憾事的再發生。
我想,既然家扶基金會林董事長呼籲NOWnews、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審慎報導台灣人悲劇案,我也呼籲弱勢群眾給自己一次機會,請記得撥打電話:
自殺諮詢專線:0800-788-995(24小時)
婦幼專線:1957
生命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不忍心留下小孩子,只好把他一起帶走??家扶基金會悲痛呼籲「孩子有生存的權力,不應被剝奪!」用愛,點亮弱勢孩童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