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 各位善知識:如何看這次的台日漁業談判?

2013-04-11 11:02 pm
漁談突破 台日倡東海和平 漁談突破 台漁民作業水域擴大 台日漁業協議 我船作業範圍擴大四千平方公里 台日漁業協議簽了!漁民作業範圍擴大約1400平方浬 分類:新聞News 2013/04/10 22:54

漁談突破 台日倡東海和平

圖片參考:http://l1.yimg.com/bt/api/res/1.2/tGKzJsm2jw4YS7RzwlvhDw--/YXBwaWQ9eW5ld3M7Zmk9Zml0O2g9Mjc-/http://l.yimg.com/os/155/2011/10/14/CNAlogo-for-yahoo_063702.jpg
中央社 – 2013年4月10日 下午8:04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0日電)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今天表示,台日漁業協議順利簽署歸功於兩國情誼,馬總統的「東海和平倡議」獲日本政府正面回應。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也指出,協議能夠簽署,是雙方自1996年來歷經17年共同參與的結果,對日本來說是莫大的喜悅。他表示,台日漁業協議將維持東海穩定及促進友好列為首要目的,不只對於馬總統,東海的和平穩定是日本、台灣,甚至對於世界來說,都是共同利益。歷經17年的台日漁業會談,在台灣漁民關心的黑鮪季來臨之際,今天出現重大突破。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及日本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下午在台北賓館舉行「台日漁業會談暨協議簽署儀式」,正式簽署「台日漁業協議」。廖了以致詞時指出,協議能順利達成的最大原因是兩國深厚的友誼,總統馬英九提出「東海和平倡議」,使東海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獲得日本政府正面回應。廖了以表示,協議簽署代表兩國關係邁向高峰,今後將共同邁向夥伴關係,持續加強各層面友好交流。外交部長林永樂稍後在記者會上也強調,為了增進台日友好關係、區域和平穩定及永續發展,馬總統去年提出「東海和平倡議」,希望透過相關各方共同努力,使東海成為和平與合作之海。林永樂表示,政府對於「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維護釣魚台主權、護漁權的基本立場不變,也不會用主權換取漁權,台日雙方將就相關議題持續協商,擱置爭議。1020410=======================================
台日漁業協議 我船作業範圍擴大四千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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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相片 台日漁業協議 我船作業範圍擴大四千平方公里歷經17年、17回合的協商,台日漁業會談針對我方漁民的作業水域達成重大進展,台日雙方今天簽署「台日漁業協議」,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我方船隻將可在釣魚台周圍12海浬以外海域作業;雙方也協議在北緯27度以南與日本先島群島以北的海域劃設大範圍的「協議適用海域」,我方作業水域合計擴大了大約4530平方公里。外交部長林永樂表示,台日雙方協議在北緯27度以南與日本先島群島以北的海域劃設大範圍的「協議適用海域」,我方漁船作業的海域也延伸到「暫定執法線」之外,作業水域合計擴大了大約4530平方公里。未來針對新劃定的「排除對方法令適用海域」,日方的法令不適用我方,我方漁船在區域內的作業可以不受日方干擾;協議範圍東半部的「特別合作海域」,則是適用雙方法令,各自管理。林永樂說:『「排除對方法令適用海域」之中,將來所有我方漁船的作業不會受到任何干擾,日方公務船也不會進入這個海域干擾我們任何的作業。』至於高度爭議的釣魚台海域,我方船隻將可在釣魚台周圍12海浬以外海域作業,12浬內的領海爭議區,目前以暫時擱置爭議方式處理,林永樂表示希望繼續協商如何共同開發資源。另外台日雙方也將成立「台日漁業委員會」,以制度化機制,持續協商處理我方所關切的其他作業海域問題,我方代表為亞東關係協會以及漁業署,日方則由交流協會和日本水產廳代表,原則上每年開會一次。(責任主編:董媛瑜)請問是否對真的我方有利?是否真的未損害主權?
更新1:

根據聯合國海洋公約的規定,各沿海國家可在其沿海設立兩百海浬專屬經濟海域,因此台灣、日本、印尼、菲律賓及中國大陸之經濟海域勢必產生重疊。由於台灣無法加入聯合國海洋公約,再加上以上各國的「一個中國」的立場,它們只須與大陸談判,而無與台灣談判經濟海域重疊的問題,台灣的海洋主權及漁民權益必然受到嚴重影響。

更新2:

例如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日本與大陸簽訂「日中漁業協定」,雙方就兩百海浬經濟海域重疊部份,成立「共同暫定措施水域管理委員會」,範圍從北緯三十度四十分,向南延伸至北緯二十七度,涵蓋東海及黃海部份海域,雙方漁船可在此海域內捕魚及執法管轄。這塊海域是基隆及蘇澳拖網漁船的傳統作業漁場,根據農委會的資料,台灣每年約有五、六百艘漁船在作業,漁獲包括鯖魚、赤宗、馬頭魚、小管、透抽等高經濟魚類,總產八萬三千多噸,價值二十億元以上。所以說台灣漁民僅在這一海域就損失每年二十億元以上,而我外交部也僅能發表聲明:日本與任何第三者間的任何漁業協定,均不得侵害我國主權及漁民權益。

更新3:

再如住於蘇澳東邊六十海浬的那國島屬日本領土,日本可以根據海洋公約主張該島所延伸的經濟海域,並以「中線」為準,則台灣漁船自蘇澳向東出海三十海浬,即已進入日本經濟海域,形成非法捕魚。又如台灣東南部海域,菲律賓亦主張專屬經濟海域,我國主權及海洋權益實已面臨非常嚴重之困境。 台日漁業協議是為了要解決台灣漁民的生計問題,若菲律賓願意談判解決經濟海域重疊問題,我方當然也會跟菲律賓談判,不知道為何是:自貶身價, 自掘墳墓, 弱者行經, 傀儡行為?自己領土領海>那日本/菲律賓也會說是自己的領土領海呀?不談怎樣解決問題呢!願聞其詳?

更新4:

感謝兩位 大德賜答,這次台日達成漁業協議確實是因多方因素所促成. 蘇澳漁民:雖不滿意 但可接受 漁業會談結果,雖然比事前期待的範圍小了一點,讓漁民不免有點失望,但「有突破,總比沒有好!」他們希望在未來包括石垣、與那國島南邊的暫定執法線範圍也能往外擴大。【自由時報】 台日簽漁協 保釣團體指無新意 保釣協會表示,台日簽署漁業協議,還是不讓台灣漁民進入釣魚台12浬內作業,形同日本擁有實質管轄權,保釣未來還是要登島。【中央社】 未來還是要團結合作加強繼續努力的空間. SoDoKoDo ( 大師 5 級 )回答得清楚明瞭,將選為最佳解答. 感謝各位善知識贊助佈施參與此題,謝謝 大家!

回答 (5)

2013-04-15 5:53 am
✔ 最佳答案
這次台日達成漁業協議而非協定是以對等的條件談判。
但以前日本未將釣台魚「國有化」時,管理釣魚台海權是日本海產廳。
但因為已經國有化,這次的談判是由「外務省」主持這個協議。這已經提升到國家級的談判。
但推斷這結果有幾個原因:
1、釣魚台已經國有化,日方認為應該由外交途徑處理。
2、台日達成協議也能讓美國了解台灣政府的立場。
3、美國可能有給日本政府提示(或壓力)要搞定這件事。
所以漁業協議的第一條便是為了維護東亞的和平。

然而這個協議為何說是對等呢?
因為這個協議是共同而非日本給台灣,所以日本不能說想取消協議便能取消,但協議最後一條有談到任何一方對協議有意見需在「六個月前」提出。

這個協議也附帶台灣漁船的「免責權」。
台灣漁船的捕魚範圍多出了4,530平方公里(1400海哩)。
主要在黑鮪魚與旗魚可以增加魚獲。

參考: 與日方談了17年終於搞定
2014-10-25 5:38 a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歡迎香港網友
pei kun ( 中學級 5 級 大人關心台日漁業談判(已談了17年以前無進展這次有突破),不過回答001的邏輯敝人還搞不懂呢!為什麼談判就會對我方不利/就會損害主權呢?
2013-04-12 6:16 am
哇...連香港的也跑過來湊熱鬧啦.
2013-04-12 12:01 am
如何看這次的台日漁業談判?自貶身價, 自掘墳墓, 弱者行經, 傀儡行為.
自己領土領海, 為何要與侵略者訂下協議, 那不是<謊>天下之大謬.


收錄日期: 2021-04-16 22: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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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411000010KK0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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