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客人壓證件存證信函怎麼寫?

2013-04-09 11:56 pm
如提~

我是加油站大夜班員工,有客人加完油後說沒帶到錢,當下有先用手機拍下車牌.

後來有報警,因為客人有留下證件,所以屬於民事案件警察不想處理.

然而我拍下的車牌和證件查過是同一個人,車主也沒有報汽車遺失,所以確定證件和車主是同一個人.

警察只建議可以寫存證信函,像這種事情存證信函該怎麼寫?
更新1:

還有一點想請問!! 我現在19歲,未滿20歲我的監護權還在我媽那邊. 那是要請我媽寫嗎? 按本人○○○為小犬(小女)○○○之法定代理人,小犬(小女).....等 法定代理人? 還是我滿18巷這種案例可以我自己寫好寄信?

更新2:

我滿18巷 更正 我未滿18歲

回答 (6)

2013-04-10 10:09 pm
滑不來.自己買單囉~~
之前我一個同事也是跟你一樣.你叫他寫什麼都很配合喔.也有報警.更好笑還拿名片給我同事打電話有人接.過了4-6天電話暫時停用.還去他家找不到人...氣...氣...氣.
現在她聰明了.直接報警.留手機.我一天工作才幾百元.我不要在賠3000元
2013-04-10 6:4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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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10 2:07 am
警方辦案是不能代為判定“罪行”,這必須交由“檢察官”來判定,你可以執意以“詐欺”罪名提出控告,然後由警方處理,然後在移送地檢署偵辦,這樣就可以傳喚對方出來面對。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

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1. 施用詐術: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或掩飾事實等手段。行為人施用詐術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通常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施詐,是以行為人居於保證人地位,因負有告知義務而不為告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損失財物的情形。

2. 被害人陷於錯誤:行為人的施詐行為必須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3. 處分財產:被害人陷於錯誤後因而處分財產。

4. 財產損失:被害人處分財產的行為,必須造成本人或第三人的財產損失,且被害人的損失和行為人的獲利之間必須形成對等的關係。

5. 行為人必須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

所以說,所謂詐欺罪必須是行為人使用詐術騙被害人,使被害人因為行為人使用詐術而陷於錯誤,被害人又因為陷於錯誤而處分自己的財產(例如:交付金錢或財物),導致被害人或第三人的財產受到損害。

對方明知沒帶錢,意圖以證件陷被害人以為能順利取回油錢,但對方卻以不當手段詐取財產,並迴避不出面,這樣告對方詐欺,是可行的!告對方詐欺吧!

2013-04-10 18:08:14 補充:
原來是欺負小孩子,那麼,妳應該請加油站站長出面處理,或是請當初指示你可以抵押證件的長官來處理,這種事情應該不會是你當下自己私自決定給客人一個方便的吧?總有請示過站長吧!若有經過長官指示,就不需要你出面了。
參考: 打過幾場誹謗、傷害官司勝訴的經驗
2013-04-10 1:36 am
不知道對方積欠的費用是多少錢??

因為寄存證信函你要跑一趟郵局---花費信封郵資35+存證費用一張50元、(交寄存證信函還要帶你個人的印章)

為了省錢、要不要先用普通信去通知對方來付費、不然你要報警處理、也可以順帶連絡對方的家人來付清。

如果你確定要寄存證信函(意見)的那份內容、是可以用的。

對方如果是惡意要欠費 你寄存證信函也是沒用。
參考: 郵局處理存證信函經驗
2013-04-10 12:32 am
直接發支付命令向他討錢吧!!!!!!
參考: 法律系畢業
2013-04-10 12:24 am
台端於民國XX年XX月XX日至本人服務之XX加油站加油.共加了新台幣XX元.加完油後台端稱忘記帶錢.並留下證件擔保..詎料以過多時為見台端前來取回證件.特發此函告知請於X日內攜帶消費款項前來本加油站繳清款項.並取回台端之證件..若逾期置之不理.本人將不得不提起相關之法律訴訟.以維本人權益......
我的文筆不好給你參考...若無其他大大提供的話就將就點用吧...

2013-04-09 19:56:59 補充:
詎料以過多時為見台端<=改為詎料已過多時未見台端

2013-04-11 00:17:30 補充:
給站內較資深的人發函就好...或由站長發函...當個站長連這種事都要推給你處理就跟他說站長換我當就好了......

收錄日期: 2021-04-24 23: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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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409000010KK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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