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離婚嗎?20分!!!!!

2013-04-08 8:45 am
是這樣的,我朋友和男方結婚未滿一年,有一個寶寶6個月大,而且男方提出離婚,雙方同意,寶寶由我朋友照顧中,現在還未申請離婚,分居一個月左右,而且男方3月份給我朋友2千元生活費,當時我朋友還沒有工作,而且今個月還沒給,男方現在有了新歡,FACEBOOK已和那女人戀愛中,還有親吻照片放在FACEBOOK上,請問這情況可以即時申請離婚或者告男方通姦嗎?

回答 (5)

2013-04-08 11:01 pm
✔ 最佳答案
1).和那女人戀愛中,還有親吻照片放在FACEBOOK上
不是捉姦在床,單是親密照片,不構成通姦證據。

2).口頭承諾,不是法庭判案
沒有法律效力。

3).如沒有律師見証簽紙作實,分居兩年才可申請單方面離婚。
2013-04-09 1:04 am
滿一年後才可提出離婚
2013-04-08 7:36 pm
法例規定除非得到法院批准,否則要在結婚最少1年後才可提出離婚呈請。通姦不是犯法,只可以作為理婚理由,但都需要在結婚滿一年後才可提出離婚;
2013-04-08 2:33 pm
系香港結婚既,吾好意思..
2013-04-08 2:21 pm
朋友,首先你要說明你是依據香港婚姻還是中國婚姻來結婚的。因為存在不同的婚姻法例下雖要要求補充的資料部份不同。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6:1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408000051KK00015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