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勞基法薪水規定

2013-03-31 6:15 pm
請問現在勞基法規定時薪最低是多少?

回答 (4)

✔ 最佳答案
1. 基本工資的意義?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現行基本工資每月為新臺幣(以下同)18,780元,每小時為109元。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2週84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報酬。後者係為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2.何謂基本工資?A:基本工資係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故延長工作時間、休假日出勤工作加給的工資不計入。3.那些工資項目或獎金(津貼)可以納入基本工資計算?A:凡符合勞動基準法所定「工資」定義之項目,均可納入。又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工資係指第2條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故工資非以底薪為限,不論雇主以任何名義之給與,如係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屬「工資」之範疇。4.勞工每月工資為18,780元(含全勤獎金),如勞工請事假可否扣薪?A:勞工請事假,因未提供勞務,如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基準法。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每月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例如:勞工請事假一天,則其當月薪資不得低於18,154元(18,780元-626元)。5.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已高於基本工資者,應否再比照調幅調高薪資?A: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低於調整後之基本工資者,應自101年1月1日起,依法調整;但原約定之工資未低於新基本工資者,並無應比照該調幅而調升之規定。6.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已高於基本工資者,雇主可否予以調低至基本工資標準?A: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未低於新基本工資者,仍應依原約定辦理,雇主不得逕自調降。
民眾如對於勞動基準法適用範圍尚有疑義,亦可電洽本會服務專線〈02-85902866〉或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社會局〉查詢。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6c2a457
參考: 天之心
2014-08-20 1:12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
2013-04-02 9:32 pm
法定基本工資 時薪為每小時109元

另外從102年4月1日起 法定基本工資月薪從18780調整為19047
2013-03-31 6:18 pm
你去搜索GOOGLE 勞工局官方網站
進去裡面看就知道了


收錄日期: 2021-04-30 17:32:4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331000016KK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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