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險理賠的通知

2013-03-31 6:07 am
3/27大地震,造成家裡牆壁有龜裂脫落..等等
聽朋友告知地震險貌似可以理賠
所以回家去翻了一下地震險保單,突然發現裡面有一條是"需要五天內通知的"
因為今天已經是30日,第4天了..
媽媽很緊張趕緊打去產物問有關於相關問題
但是由於假日休息,只有客服有通..
但是問了她是不是需要"在五天知內通知、那包含假日嗎"..
結果她回答"因為她不是相關專業人員,所以無法回答這類問題"
.媽媽當下聽到後非常氣憤.....

所以想請問有人知道,
這五天有包含假日嗎?
謝謝

回答 (5)

2013-03-31 7:56 am
✔ 最佳答案
這個契約條款,屬於保險法中的條文,所以直接看「保險法」比較清楚
保險法第一章節「總則」裡有提到
第五十八條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之事故發生,除本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於知悉後五日內通知保險人。第六十三條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不於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三項所規定之限期內為通知者,對於保險人因此所受之損失,應負賠償責任。
五日要通知 是個宣示條文,並沒有實質處罰效果,主要是提醒被保險人以及相關利益人,越早通知,有利於保險公司調查。
只要不要破壞現場 週一再通知保險公司也可以 並請告知令堂別緊張。
參考: 我的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lion-1234
2013-04-01 7:49 am
臺灣投保擴大地震的保戶並不多,
若是只有基本地震險,
房屋只是龜裂是不理賠的....
2013-03-31 7:17 pm
您好:

一、應於五日通知,若未通知造成損害,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不管保險契約或保險法均明定,五日要通知保險公司。
(二)若違反,保險公司取得損害賠償請求權,保險法63條定有明文。
(三)建議你五日內通知,以免陷自己於不利。

二、五日起算,以3月28開始。
(一)依民法121條規定,是由翌日起算,故應由28日起算,而4月1日為最後一天。

三、是否通知舉證責任在你身上。
(一)依民事訴訟法277條之規定,此舉證責任在你身上,建議你一定要保存證據。

四、結論:
(一)網路上似是而非,有人說不會有事,但有事發生時,這些說的人會負責嗎?請三思!
(二)一定依法來走,會不會比較安心,也不會讓保險公司權利可以主張,是不是會比較好。
(三)請參考吧!我不能說每個保險公司如此小人,但,事先能防,為何不防呢?
(四)寫個傳真,要求對方蓋章回傳吧!有證據在手,是不是比較放心!記得,氣是沒有用的,找個方法解決比較實在!tony
參考: 本人部落格
2013-03-31 7:12 am
客服人員有跟您說,等週一上班日會請專人打電話跟聯絡嗎?
他們都會有通聯紀錄,會存檔
如果您擔心的話,請寫一張A4紙,上面註明保單號碼,要保人名字電話,簡單敘述地震房子受損報備。傳真給該公司。這樣也行
2013-03-31 6:24 am
你只要有向保險公司客服人員報備就算是通知了.五天也有包含假日的.


收錄日期: 2021-04-11 19:42: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330000010KK04734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