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方付斡旋金反悔是否可以無條件退回
昨天去看房子,感覺不錯就直接付了斡旋金60,000
房子總價是2,560,000
但回來後心理一直怪怪驚驚的, 不知為甚麼
感覺自己真是太衝動了
這是屋主自售的房子
但是她在收據上寫的是收了我的斡旋金
因為她說這房子是幾個合夥的
她要去跟合夥人談
請問這樣我可以全數要回我的斡旋金嗎?
回答 (5)
✔ 最佳答案
大大您好
一般以仲介的斡旋金契約來說
在屋主答應成交並簽名同意前
您有有權利隨時撤回斡旋金的
並且不需負擔任何賠償
但是您的狀況是私底下跟屋主的合約
除非您能提供該合約內容
否則小悠很難回答您
畢竟有可能屋主跟您說是斡旋金
實際上合約上面寫的是訂金內容也不無可能
而您遇到的屋主基本上應該是投資客
甚至有可能有仲介經驗的屋主
建議您要小心一點
因為如果他錢拿走消失了
您也很難找到人的!
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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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這樣的情況應該是斡旋金沒有錯
若您不想買了理論上是可以全數拿回您的斡旋金的
因為您還沒有跟對方簽署任何有關"訂金"的文件
然而您實際的狀況又複雜了一點
我想您去看房子只是對方開門的
他應該沒有出是任何文件表明他就是屋主吧?
像是權狀、身分證明文件等等
如果有的話還好若沒有的話建議您盡快去將斡旋金拿回來
若是對方根本不是屋主或者只是跑單幫的仲介
如果出了什麼事情斡旋金跑掉了可是求助無門
建議您若是想找自售的屋主談價錢可以直接約對方到代書那裡談
也會比較有保障
不然就是建議您直接找有信譽的仲介看房子
這樣也會比較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風險
供您參考
永慶 曹培宏
請問他在收據上寫了什麼??是用什麼名義收的??可以po上來嗎??
一般來說 ,斡旋不成之前,隨時可以要求退回的!!
對方還沒有答應賣妳之前,你是可以要求退還你的斡旋金的,
除非它在書面記載了其他條款!!
通常"斡旋金"是買賣不成時才會退回,但若無"買賣不成時原款退回"約定時,那就要看收款人的做法,雙方都不滿意時就有糾紛。
若斡旋人已斡旋妥屋主照當時約定的價款出售時,這時買方若不買了就是違約,這時斡旋金就不會退回,有時斡旋人還會要求依其應得的正常酬金(通常買方要付成交價2%、賣方4%)要求違約人補足金額。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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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330000010KK0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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