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了現時住的套房7個月,至今年8月才約滿。當時交了兩個月按金;合約訂明未租夠一年只退還一個月按金,而按金亦不可當作租金。
當我和丈夫搬入去幾個禮拜,就發覺隔離屋成日半夜三更飲醉酒之後就鬧交、講哂粗口、掟嘢,有時會動手,每次都嘈到我地冇覺好瞓。我地試過去拍門,想當面講下個問題,對方唔開門,但就隔住幅牆講哂粗口鬧我地拍佢門!我地同業主講,業主話對方嘅回覆係唔認為嘈到我地,仲話我地去拍門係我地騷擾佢!又唔認鬧過我地!之後業主話已於佢地單位裝咗隔音棉,我地以為已經解決到啦,點知又輪到玩嘭門!理應我地每間套房度門都有一定重量,普通關門係唔會做成咁大聲響,可以好肯定對方係刻意大力嘭門至會咁大聲!成日三更半夜或者清晨4、5點,飲大咗返屋企就嘭門,我地真係嚇到紮醒!吵架聲有隔音棉隔到,但嘭門聲、揼牆聲真係隔唔到,我地真係好嬲,一個星期起碼3次係咁!再同業主講啦,隔離屋竟然話自己冇返屋企!講到係我地無中生有咁!業主又不了了之!情況一路持續,我地同業主講咁樣好難住落去,咁當然我地希望可以攞返兩個月按金啦,但業主唔肯,話因為合約已寫明規矩。仲話自己做唔到D乜,話我地應該自己搵對方溝通而唔係搵佢!我話我地唔係冇試過,係對方唔肯溝通仲鬧返我地轉頭,跟住個業主只拋下一句「咁都冇辦法」!我真係覺得呢個業主好不負責任!最嬲係佢仲話之前兩任租客都冇反映過同其他鄰居有咩問題,言下之意即係話我地有問題!
我同丈夫都好想搬走,但又唔想益一個月按金俾個咁不負責任嘅業主!可以點做?有冇過來人或懂法律人士敎下我?十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