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基督徒狂影4,512段裙底片?
是不是耶神安排? 為什麼法官斥被告為偽君子?基督徒狂影4,512段裙底片
辯稱因與女友無性行為 官斥偽君子基民 - 淫基解密歡迎到訪盲基,淫牧, 淫師研究中心, 淫牧,淫師一定走不了. 歡迎提供資料 2013年3月27日星期三 周敬華 基督徒狂影4,512段裙底片
辯稱因與女友無性行為 官斥偽君子
【本報訊】篤信基督教的電腦技術員,聲稱遵守禁止婚前性行為的教會規條,與拍拖四年的女友從沒發生性行為,他為了減壓及宣洩對性的好奇,在東鐵站扶手電梯偷拍裙底,但失手被擒,警方更在其電腦發現他藏有偷拍裙底短片逾4,500段,並已偷拍了18個月。涉案技術員昨認罪,被裁判官斥責他雙重面孔是偽君子,長時期偷拍,行為變態。
記者:陳浩義 被告周敬華(29歲)昨承認21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及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指他由2010年11月至2012年8月間,在香港不同地方偷拍女子的裙底影片。
律師求情指,被告月入1.9萬元,為家中獨子,與退休的雙親同住,他與拍拖四年的女友,準備本年底結婚,但因干犯本案相信要延期。
藉偷拍減壓宣洩性好奇 辯方指被告與女友為基督徒,兩人一直堅守教會規條沒有發生性行為,但被告近兩年來因要面對結婚、買樓及工作等壓力,他為了減壓及宣洩對性好奇的抑壓而犯案,但現已明白偷拍裙底對女性不尊重及侮辱,亦對女友及家人造成很大傷害。
被告事後主動向教會尋求協助,教會的輔導員與被告進行11次會面,發現他性沉溺。他獲得牧師、教會輔導員、父母及女友替其撰寫求情信。他因本案遭僱主要求他在本月辭職。
裁判官周燕珠指,被告守教會規條與女友沒有親密接觸,但他表面虛偽,對女友一個面孔,但另一個是偷拍面孔,是一名偽君子。他犯案時間長達18個月,行為變態,決定將案押後至4月12日,索取精神及心理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柙。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8月2日在火炭站尾隨36歲女事主,乘扶手電梯之際,他靠近事主用手機偷拍裙底,其間被便衣探員目擊,截查時在其手機同時發現有其他女子的裙底短片。
警方事後在被告住所的電腦,發現儲存有4,512段女士裙底短片及279幅裙底照,揭發被告早在18個月前已開始在樓梯,扶手電梯等地方偷拍。
案件編號:STCC443/13
圖片參考:http://staticlayout.apple.nextmedia.com/web_images/layout/art_end.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