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美國公民老公欺騙,想離婚

2013-03-26 1:29 pm
我們在台灣登記,他現在人在美國,後來才知道他原本和我登記時還有前段婚姻正在離婚,我無法接受因為他從頭到尾沒讓我知道他原本有婚姻,還發現他慣性說謊,之前原本有送申請幫我辦綠卡(但申請的時間很長都沒下文,感覺他也在說謊),我現在想結束這段婚姻,但又不知道他之前到底有沒有申請綠卡這件事(因為現在只能叫他取消,因為這和我有直接關係 我不能覺得他沒申請 他就真的沒申請)。

我有問題,我非常的生氣 覺得他把我害慘了,如果他真的之前幫我申請,移民局就有我申請的紀錄,但後來又取消(這是沒辦法的事,我不想跟他走下去了),以後會影響我進入美國玩嗎?如果以後又很巧以後遇到和別的美國人結婚,又要辦綠卡,是不是會影響我到時辦身分?但我是受害著!!!我不想和我現在的老公耗下去了我覺得太可怕,我能向移民局說明整件事嗎?能把我的案子取消變成沒有當初的紀錄嗎?我是受害著!既然現在我沒打算要辦綠卡拿身分,我根本不想要這個紀錄跟著我!因為我被他騙!而且因為他的隱瞞和欺騙,我跟他登記的這婚姻根本就是無效(因為他和我登記時才剛和前妻處理離婚 離婚生效日最近才判決)

我想要等他回來跟他辦婚姻無效,但我怕他不來!!!我不是就完了!!明明真心相信對方是單身真心和我想結婚 才去登記結婚,就因為美國查不到他們公民到底有沒有結婚!所以害到我們這些相信愛情的女人!為什麼要害到我們這些願意去相信對方的人,上網查大家都只會說,二個人在一起要相信對方,那我們能有什麼保障!我現在事情一發不可收拾!我很怕他不來跟我把事情解決!他現在好像還覺得我會不會去美國後過二年拿身分後就不跟他在一起!誰希罕,人與人不能真誠相待嗎?他能不能想想自已毛病出在哪裡?!好像這幾年在一起的日子都是個屁,我的青春和真心都是屁,就因為他是公民我就要矮一捷嗎?
真心要走一輩子,不同國家,當然只能為了對方選擇和他在美國生活,美國是不錯但他要和我在台灣生活我也無所謂,但原本應該已經申請了,我是不是完了,他如果不幫我取消,我是不是案子一直旋在那邊??我是不是也不能再進美國玩了?????????拜託各位救救我吧!!!!!!!!!!
更新1:

我不是冤枉不相信他,事實不是如此而已,他慣性說謊還被我跨海抓到偷吃我受夠了,後來還知道他不是主動和他前妻離,是他前妻想跟他離他還不要,但明明和我已經登記了! 1。AIT能查詢進度嗎? 2。如果我和他辦離婚,我就有和美國人結婚的紀錄了,我不想!我不想被美國或移民局認定當初是假結婚! 我是受害者,不是我不相信他的真心,是真的他很可怕,我想用婚姻無效方式處理,不想用離婚!因為我們婚姻本來就是無效我問過政府相關單位了,但必需他帶和前妻的離婚判決去他當地的台灣辦事處做認證,不過他現在又在拖在擺爛,我問過律師,沒有那份中英文認證書,就算是正本他帶來的前段婚姻離婚判決書正本也沒用也不能註消婚姻無效

更新2:

TO: cha***** 我能單方面把申請取消嗎?我問律師律師說我是受益人不是申請人不能申請,但我快崩潰了我真的活不下去好幾次無數次想不開,他偷吃還裝沒有這回事但常讓我覺得有些事就是怪,他就是死不承認。我只希望一切能還給我原本的日子,希望移民局能取消之前的申請,最好能沒有之前的紀錄,然後結束和那男人的婚姻(我婚後一年才看到他一個月,我真的很痛苦,他一直拖卻一直說要跟我以後生活在一起講一堆未來的夢話)我累了真的,我想到他如果不打算把判決書去認證放我自由,我可能要走法律途徑,我沒有錢,我還要養家人養自已,我真的撐不下去了,每天崩潰每天哭,救救我

更新3:

我英文是不怎麼好,他好像都吃定我這點,有時跟我說的一些狀況我也不好去求證。當時台灣登記完我們就準備表格填一填,說真的我也不太記得了,有325A好像還有另一張他說那是他填的不是我填的,我忘了還有沒有別的一二張只是簽名之類的,我只記得填滿325A。表格和證書中英文和戶藉腃本中英文和交往照片和去過很多地方的票根我都給他帶回去了,現在很後悔我反而怕他會不會拿我護照影本去做什麼壞事!(因為他好像和原本我認識的他是根本不同人)沒體檢沒面試沒蓋指紋!所以大家都說他一定沒有送件我也希望沒有,這樣反而不會有我申請的紀錄。所以確定AIT就能查詢? 他如果判決書沒做中英認證帶來台灣,我只能跟他辦離婚?吃虧是我

更新4:

我如果不想解決就不會想找方法和如何處理,該問的一些戶政方面及律師我也都問了,我知道你們有幫我解決我的疑或,我是當事人我不是在鬼打牆繞圈圈,是我被對方一路拖著我綁著讓我到現在才知道太多謊言。我該做的還是要做,但我只能等他來才能處理,我不是瞎子也不是耳聾希望你們可以站我的立場鼓勵我,他和我離很遠,如果能解決我早就想解決,如果能直接去辦婚姻無效難道我不想嗎?一路走過來感情和一切和青春和我家人朋友的愛不是沒付出,但事情總不一定照著理想走,旁人看事情很簡單但我知道我一路來經歴過什麼。謝謝你們的幫忙。

更新5:

回答大家的問題,我們是他在AIT拿單身宣誓後去戶政登記。不是自賣自誇但大家眼裡是我條件很好他還OK。他做股票,也說要幫我做股票,我朋友說我當初就算在美國開戶權限也不大他不能做什麼因為我是用護照開戶。不是我貪小便宜所以給他我的戶頭,而是我在美國那時只有他,他怎麼講都可以拗過我,我不想他會跟我吵架。他名下應該沒房子當時租的地方還是用我名字租的他說以後辦綠卡用,我根本不是笨蛋他說這理由很勉強但我又拒絕他會有他的理由覺得我不相信他什麼的,而且他英文自然好騙我太容易。所以他離婚判決證明就算沒拿來我也能單方面申請?必竟是他和別人的婚姻我能申請嗎?我不知道走法律途徑訴請婚姻無效我要花多少錢和時間這是我最怕的

更新6:

錢是他的,證券戶是我的(國際帳戶),銀行也是我的(他說要躲稅要用我的戶頭,我真的不想給但他會用心理戰怪到我頭上說我不相信他!)。房子是租的,不過租時用我的名字罷了,我只知道他爸媽做生意的地方在哪。我講的再更詳細就真的不方便了必竟誰都看的到這篇,如果真的能幫我忙我真心真心很感謝因為我真的崩潰不想被他抓著不放,方便的各位好心大大可以留mail我會回覆。他台灣沒親人他不是台灣人,他家人很久前就去美國算香港廣東那邊他自已都搞不清楚。我很想找到一些他的資料但我只有他護照資料。拜託各位好心幫忙的留mail給我拜託。

回答 (9)

2013-03-26 10:00 pm
✔ 最佳答案
我認為 妳不需擔心 婚姻的事


因為 好好跟他說 通知他 他不理 妳可以到AIT 去打聽申請進度

和直接取消申請案 甚至單方面訴請離婚

以後到美國 觀光旅遊 或再辦綠卡 就不會被這ㄧ段影響的

看樣子 他不得妳信賴 也可能妳多心 冤汪他了

兩人在一起談到婚嫁 不容易

ㄧ般男人 有過婚姻紀錄的 都視婚姻為畏途

沒結過婚的 也盡量拖 只想交朋友

除非他對妳另有所圖 否則妳們不但結了婚還 進入申請綠卡階段 也不容易了

問明原由 能補救 能閉隻眼 就不要太認真

這是我的個人看法

請指教



2013-03-26 23:11:02 補充:
直覺上 版主的問題 沒這麼嚴重

尤其是綠卡申請方面 若已進行 可直接到 AIT 詢問 陳述 要求處理

不要太操心

樓上匿名 跟前面幾位 包括 Gary 博士 說的我都沒有異議

尤其是 Gary 看樣子像精通美國移民的律師

但 因是英文表達

本版網友 若不是英文相當 會失去了許多吸收相關知識的機會

殊為可惜

~~~~~~~~~~~~~~~~~~~~~~~~~~~~~~~

2013-03-27 01:15:26 補充:
前次 Gary 指出我的照片有誤 應該是在舊金山 市政府前廣場照的

我誤植 為 UM-Columbia 校園

Thank you~ Gary! You're right!

2013-03-27 10:57:09 補充:
我很好奇 那位仁兄 忙了半天 所圖為何?

美色? 財物?

2013-03-27 23:28:02 補充:
樓上這位匿名 心思比較細 很不錯的建議
參考: 留美
2013-08-21 6:4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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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30 7:00 am
被美國公民老公欺騙,想離婚.
回應:
支持你。
2013-03-28 9:15 pm
這種男人太過份了!
不過美國離婚沒有像台灣什麼可以告阿或贍養費的
大概都是兩方說好
2013-03-27 3:24 pm
1. 辦綠卡是移民局的事,和AIT沒直接關係,問不到的。

2. 妳結婚時的婚姻根本是無效的。因為妳的“他”的離婚有效是在你們登記之後,也不曉的戶証所當初怎麼讓你們登記的。如果登記無效,離婚之說何來?以目前僵化的法條,找律師單方面申請婚姻無效可能是妳唯一可走的。

實實上,既然婚姻一開始就無效,如何申請綠卡。婚姻綠卡的基本條件就是結婚的當下“must be your and your spouse’s ONLY marriage”。潑個冷水,就算妳填了325A,移民局也不會給妳申請綠卡的機會來證明妳結是「真有感情」的婚姻,所以才沒沒通知妳去體檢,沒面試,也沒必要蓋指紋。

2013-03-28 01:39:28 補充:
如果妳能證明結婚的當下,他的離婚還未生效,就可以單方面申請無效之婚姻。

「結婚不具備民法982條或違反983及985條,自始即不發生婚姻效力,戶政事務所不受理。無效之婚姻,戶政機關誤予受理,其登記無效,應予註(塗)銷。」

其他的,帳戶趕快關,租房辦綠卡應該是騙妳的,沒聽說租房子和辦綠卡有何關連。婚姻綠卡,尤其是和已婚過男人結婚,如果沒有公開的儀式,包括雙方親友出席當觀禮證人,99.99﹪的情況下,移民局會高度懷疑是假結婚。

2013-03-28 02:10:33 補充:
http://www.rclaw.com.tw/SwEzText.asp?Kd=61 知識庫提供做參考
2013-03-27 9:40 am
除了港式中文GARY打中文打很慢的呀.
2013-03-27 8:02 am
Jack,

Gary是好心, 又回答了一次. 我在上次的問題就發現, 這是剪不斷, 理還亂的問題. 女人, 碰到負心漢能夠理智退場的少. (其實應該是說人只要付出了, 沒有不會自亂陣腳的).

我扯一下Gary的後腿, 我猜Gary講的中文應該偏向港式中文. 姑且不論國學基礎是否夠用, 有時候太口語的台式中文他恐怕還會誤會. 不過有時候倒有抽絲剝繭的好處. 直接討論問題重點. 你如果知道Gary白天靠什麼吃飯的, 你會了解為什麼他對這些問題比較"果斷".

2013-03-27 00:24:21 補充:
版大,

解鈴還須繫鈴人, 大家能給你的只是一些資料和經驗供你參考. 你連自己填了什麼東西都不知道, 就算幫你理出個頭緒, 也還是要你自己去實行.

顯然你從上次發問到這次發問, 人家給你答案與意見, 你自己那邊還是原地踏步. 留在原地轉圈圈, 痛苦的也是你自己而以. 可以感覺的出來這次發言中的不耐煩與不信任已經更嚴重了. 上次提問的討論之後顯然增加了你對老公(姑且這樣稱呼)的反感.

你真的有決心要做, 絕對有方法, 打一個沒結成婚的離婚官司也沒有這麼困難, 你自己那邊的資料有多齊全才是重點.

2013-03-27 04:06:55 補充:
Gary,

I think I remember you change dept or something. Why I still feel you work for public section? work for Mr. Brown now?

I just can picuture you work for private company now.

anyway, 連"貫徹始終"都拿出來用...不錯, 表是中華民國國歌最後一句應該還聽過...哈哈
2013-03-26 11:13 pm
I assume you are still in Taiwan.

I won't comment your marriage.

However, unlike others (including 張臨輝), I look at this issue differently.

In answering your questions (I will explain more later):

1. Maybe.

2. Yes.

3. No need to do anything for now.

4. No - government records are not allowed to be destroyed.

In order for you to be sponsored, a I-130 (or I-129F for fiancé(e)) is needed to be filed by your "husband". Some of information/document required for I-130 must be provided from the spouse being sponsored (USCIS term - beneficiary):

http://www.uscis.gov/files/form/i-130instr.pdf (Page 2)

If none of those document has been provided, it is certain to say that you are not sponsored at all (at the least, you have to provide 1 signature at least). So it is fair to assume that you know if you become a beneficiary or not.

If you are certain that you are not sponsored, you are not under the radar of the U.S. Government, which you can take care your marriage as you want to.

If you think you may be a beneficiary in this instance and you decide to end this marriage, the best way to do is focus on voiding your marriage first. Usually, most I-130 petitions will not face significant resistance and will be approved eventually. When a I-130 has approved, both sponsor and beneficiary will be contacted for further processing for visa. In that case, you can provide your document to show your marriage has been void to forfeit that petition. USCIS will maintain your file on record and cancel your petition. With that, you should not see any further troubles.

2013-03-27 02:47:03 補充:
1. AIT can't help at all. In fact, AIT does not know anything about you. (Typical response will be you will have to contact USCIS or NVC.)

2. How about annulment by fraud?

3. In your case, assume a I-130 petition has been filed for you. See above for solution.

2013-03-27 02:54:27 補充:
其實這件事很簡單, 最重要是開版的有沒有決心貫​​徹始終.

2013-03-27 02:54:54 補充:
s - I stop working for Uncle for a while...ha ha...

2013-03-27 08:46:39 補充:
s,

Jerry is too busy with his own mess...Ha ha...But I don't work for him.

我的國歌是"前進...Over the land of the free and the home of the brave...God save the Queen..."

2013-03-27 16:33:46 補充:
Again - everything you need to do have mentioned.

It is up to you to take actions.
2013-03-26 10:12 pm
我分兩方面來說
1. 綠卡:
- 在他提出申請書I-130後, 應該約兩週妳就會收到官方回應, 然後妳要開始準備一堆的文件,包含妳的出生證明, 英文戶籍騰本, 他的離婚協議書,他的財務證明,妳的良民證等等, 所以如果 他說已經申請了 但妳過了幾個月都沒收到通知, 那就可能是沒申請了。
- 萬一他真申請了, 妳在還沒遞出DS-230申請書前(我想妳應該沒有填寫 因妳說申請沒下文), 綠卡申請只停在他申請的階段, 妳不會受到影響。因此, 至於妳說會不會影響妳以後進美國的簽證, 這應該完全不會影響, 因為綠卡是為了要進美國定居申請的 妳如果沒有打算 移民局不會管妳的家務事的。
2. 婚姻:
照妳所述, 他應該是在結婚時隱瞞他還沒完全簽字離婚的事實, 但目前他既然已經離婚了, 不正如妳當初以為的狀況嗎? 既然結婚 想必也是相愛的。能多做溝通體諒 請不要輕言離婚。
如果妳已經不願再與他共同生活了, 就請他回台簽下離婚協議書, 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這樣妳才算自由身。

還是先與他 好好談談 妳們的未來,互信 互諒 互愛 的基礎 還在 婚姻就有希望。


2013-03-28 02:18:15 補充:
如果他是已經取得AIT的單身證明後 才辦結婚登記的 那時他難道已經離婚了嗎?

妳可以用知識的帳號 寫信給我 希望能幫上妳。


收錄日期: 2021-04-26 12: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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