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A)購入一個單位,寫埋太太(B)個名....父親離世之後, 媽媽就唔知點解寫埋自己父親個名(即係呀公-(C)), 之後媽媽(B)先離世,4年之後呀公(C)都離世了,物業就成為呀公(C) 2 個女 (媽媽的2個姐妹) 的名下了....
但該物業一直都由 父親(A) 的2 個親子女居住及打理, 現在2 個親子女想放左個單位,但發現物業業權竟然去左呀呀公(C) 果2 個女度,大家一直都沒接觸的...點先可以攞番100%物業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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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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