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因為我遲交左一日卡數,被銀行追收罰款$200,之後我一直都無交呢$200,而且無再用呢間銀行既任何服務,到左前幾日,收到該銀行發出的律師信,追收我連本帶利$662,並要我係7日內清還,仲話如果唔還會向我發出傳票,及申請財產扣押令及向法院申請破產令,呢件事令我好困擾.我想問下大家...
1)佢有無權咁樣做?
2)有無人試過欠幾百蚊卡數,會比律師行發出傳票,及申請財產扣押令及向法院申請破產令??
3)律師行同追數公司係咪都係一樣?????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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