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居屋補地價都買家方面負責,程序是如何?

2013-03-24 9:36 am
如題,如果居屋補地價都買家方面負責,程序是如何?

回答 (1)

2013-03-25 12:55 am
✔ 最佳答案
你好!有關補地價的事項,資料如下

如何申請繳付補價?

業主可填妥適用於轉讓限制期內第3 至5 年的評估補價申請書交回房屋署。按房屋條例(第283 章)附表第1 段的規定,處於轉讓限制期第3 至第5 年內的單位,房委會只會在業主首先提出申請將單位回售予房委會而房委會拒絕該回售申請後,方會處理有關的補價申請。故上述補價申請書分為申請回售予房委會及申請評估補價兩部份。在收到業主提交上述的申請書後,房委會可拒絕接受申請書的回售申請,並根據房屋條例(第283 章)附表第1 段的規定處理申請書的評估補價申請。



申請評估補價的表格,可向有關屋h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或房屋署支援服務第四組免費索取。房屋署(或其委聘之測量師行)會評估有關單位目前的市值,並計算應繳付的補價款額。





是否須繳交手續費?



要。遞交申請書時,須以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繳交現時為3,000 元的手續費(此手續費會定期調整﹞,抬頭人為「香港房屋委員會」,並在支票/本票背面註明所申請補價的單位地址。 如在指定期間內繳付補價,手續費可從補價中扣除。





申請書應交回那裏?



填妥的申請書,連同手續費及有關樓契副本,可交回或寄回其屋h所屬的租約事務管理處或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 號房屋委員會總辦事處第2 座1 樓房屋署支援服務第四組。





繳付補價後,會否獲發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



會。在居屋/租置單位業主繳付補價(須以銀行本票或劃線律師行支票繳付)後,房屋署會發出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證明根據房屋條例(第283 章)附表所規定的補價已經繳付,而有關單位的轉讓限制亦已解除。居屋/租置單位業主應與律師安排,在土地註冊處將解除轉讓限制證明書登記。



收錄日期: 2021-04-13 19: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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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30324000051KK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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