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我現在了申請破產.但現在發現自己以前有一個股票戶口沒有提供.在一間証劵行開的.戶口有价值4000元股票.請問破產署會否查核得到我沒有上告.我會否有事?
答:對樓上網友的意見,在下不敢茍同!
請匿名 網友即時通知破產管理署,說漏報資產資料要求補回!你主動提出遺漏申報是個人一時失誤,問題不大!但假若你如樓上網友所言,遲些才算那被署方發覺問到時,則會被視為刻意隱瞞!兩者後果大不相同!
有人或會認為,那有這麼巧合查得到呢?
問題是署方一定查得到!尤其是這些涉及銀行方面有清楚紀錄的,更是無法隱瞞!基本上當你申請破產時,署方已通令全港銀行金融機構,將所有你名下的資產凍結,在結清後更會全數轉入政府賬戶內!
那你認為署方會不發現嗎?銀行會不如實申報嗎?現在署方未問,祇因仍在核對你提供的資料是否跟署方所得相同!當發覺你未有申報時便會向你查詢的了,那既然知道遺漏何不主動申報以證清白呢?
說點個人經驗,在下當年辦破產時,有保險箱跟家母聯名持有,其實保險箱完全由她使用,箱中在下無任何財物!由於這個緣故在破產時並未記起這保險箱和申報,結果便是署方發覺後問到才醒起,後來署方亦依例在署方、銀行、在下三方在場下開箱點存和充公當中物品!
故別以為不主動申報破產管理署便不會發覺啊!
2013-03-24 10:22:46 補充:
證券行同屬金融機構之列!其他強積金受託人,保險公司等亦受監控!
2013-03-25 20:27:50 補充:
多謝 peterchan 知識長的支持和補充意見,久違了!近況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