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初出茅廬, 則找到第一份工作, 但有疑慮:
之前公司決定聘請我後, 我問過公司, 他們說我將會有3個月試用期
我亦有問幾時簽合約方面的問題, 他們意思好像是要我通過3個月試用期才可會跟我簽約.
因為朋友都告訴我, 應該試用期開始時就該簽約而不是成為正式員工少簽的..
要不然就什麼保障都沒有, 我逐向公司提出自簽定有關試用期間的合約/ 協議書嗎?
其實應該怎樣? 根據勞工法又是如何的?
希望得到詳細的答覆~~~
收錄日期: 2021-04-16 15: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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