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一分鐘」證實 牧師偷$37肥牛
【本報訊】53歲牧師(圖)在周日傳道後,於超市買料打邊爐,惟將價值37元的肉丸及肥牛放入公事包內,未有付款便離開。否認盜竊的牧師自言「唔會拎幾十蚊嘢令我身敗名裂」,辯稱當時是一時大意才忘記付款。惟裁判官看到閉路電視片段拍下的「關鍵一分鐘」,力證他在店內逛了25分鐘後才在最後一分鐘落手,絕非無心之失,昨裁定他盜竊罪成。牧師即表示會上訴。
記者:鍾焯如
已婚被告林鏡初為基督教團體恩光使團的總幹事,他自行代表出庭。控方在庭上播放事發1月27日,於藍田啟田大廈的佳寶超級市場的閉路電視錄影,只見被告於下午約3時在店內時而閒逛,時而與售賣肉丸的職員交談,又曾打電話。而該「關鍵一分鐘」,則拍得他手持涉案肉丸及肥牛在店中閒逛,行至職員身後時,即打開黑色公事包,再徐徐地將兩袋火鍋料放入公事包,隨即沿收銀處人龍身邊離開店舖。
官斥辯解難以置信
裁判官認為被告的行為是故意,指被告於店內停留約25分鐘,臨走前一分鐘特地走到職員身後,將貨品放入公事包,再沿付款人龍身邊離開,認為被告明顯想在盜竊後嘗試逃之夭夭。
至於被告的各種解釋,官認為太巧合,難以置信。
被告在庭上自辯稱,他買牛肉及肉丸前已在同一超市的檔攤買了數款蔬菜,並即到店內付款。他習慣放工後買餸回家,會將餸菜放入公事包。
他指當日職員將該散裝肉丸及肥牛貼上價錢牌,其間他曾與太太及叔叔傾電話,一時大意下才誤以為已付款。及至他步出店舖後3、4秒,即被職員叫停。他稱當時被人誤會偷竊時「好surprised」,並即着店員報警以示清白。當時他身上有1,850元及兩張信用卡。
他又指片段可見他沒有鬼鬼祟祟,非作出「唔見得光」的事,又強調自己為基督教機構的主管,無必要做此等卑劣行為。案件押後至下月18日判刑,其間索閱被告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KTCC648/13
基督徒見證系列-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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