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為新居裝寬頻
在路邊找了間大型寬頻公司的booth,問價
sales話給折我,就係我成功安裝後,佢會私下退回安裝費,變相給9折
我心想沒有不妥,經紀自己賺少d,而我又是全數正價給佢的公司,不造成第3方損失
不過簽約時,對方話只能在我自己保存的底單寫下回水一事,不可以在正式交給公司的合約上提及。我心想,也許某程度的不光彩,或不符合正常程序,但也未聯想到是犯法一事
直至近1個月都未能找回該經紀回水,今日讓公司打來問我服務滿意程度,我變和盤托出了。
到事後朋友才警誡我,話回佣是犯法,我還公然在錄音的電話裡爆出此事
其實我對於貪污的知識,僅限於行侑受侑導致第3方損失
但這次我覺得只是賣方(sales)自付成本減價給買方(我),起碼我沒有造成第3方損失啊。(如果佢利用的向公司如何匯報甚麼的,那應該是他的問題,跟我無關吧?)
有沒有人告訴我,我有犯法嗎?